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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石咢)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双柏县  (石咢)嘉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者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者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情形。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0878-6085509。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100925903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三)信函投诉举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石咢)嘉镇古城路52号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邮政编码:675107。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双柏县(石咢)嘉镇人民政府反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双柏县(石咢)嘉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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