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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25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才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双办通〔2023〕30号)规定,决定面向县内各乡镇(除妥甸镇外)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中,公开选调4名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双柏县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双柏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双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二、选调比例

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 3,低于1:3人数比例的调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

三、选调范围

以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身份安置在县内各乡镇(除妥甸镇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退役士兵。

四、选调时间

2025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思想素质好,恪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含45岁,1980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在乡镇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满5年(2020年6月11日以前安置在岗事业人员),工作年限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准;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2);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五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具有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及安排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成绩公示、组织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双柏县2025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表的同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报告和学籍在线认证证明)、退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准备好个人近五年工作考核优秀情况、工作中受奖情况等相关文件证书和部队立功受奖情况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报名地点: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878—6085181

(三)资格初审。2025年6月20日开展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共一天,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出题考试全封闭进行。

1.笔试。笔试卷临时组建命题组进行出卷后开考,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州委十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及部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考试改卷结束后立即进行成绩公告,并将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2名进入面试,若分数相同则同等进入面试。面试卷临时组建命题组出卷后开考,面试随机抽取7人组成,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人量化总分进行平均算出个人得分。面试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考核得分╳50%。考核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得分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得分高、近五年工作年度考核优秀情况、工作年限长短、工作中受奖情况、部队立功受奖情况确定。

(五)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公开岗位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若等额考察人选有违纪行为或不符合选调要求的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考察。

(七)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人选公示。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线索的,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即到用人单位进入试用期阶段。

(九)公开选调试用期及储备登记。拟选调人员试用期(自人选公示结束之日算起)3个月,试用期内能够适应用人单位岗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试用期满自动回原单位工作。进入面试,但未被选调的人员考试成绩情况进行储备登记,储备期至2025年12月31日,储备期内若有其他县级单位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可从储备人员中根据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职称对口择优直接考察选调。

(十)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在人选公示期满、拟选调人员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现有空岗情况,审核确定的选调人员应符合转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聘用到新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其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身份不变。

七、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过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2.本公告由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8-6085181)

附件:1.双柏县2025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表

   2.双柏县2025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信息表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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