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照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和(第2号)要求,双柏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1日上午9:30在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对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将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报告向社会发布。
附:《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报告》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要求,双柏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听证机关)于2025年8月1日上午9:30在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相关文件要求,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于2025年6月上旬全面启动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基础资料收集、公开意见征询、评估论证、州级审查平衡、省级审查平衡,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5年6月26日,按规定在双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5年7月22日,发公布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5年8月1日上午9:30在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47人(其中听证代表34人,听证委员4人,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3人,听证记录员1人,技术单位陈述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旁听人员1人)。听证会由县政府办公室李保荣同志主持;听证委员4人:由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股长董翠红同志、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修复股股长郭斌同志、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规划股股长刘银同志、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负责人杨晓梅同志担任;听证决策发言人3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吴忠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艳梅同志、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陶红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2人:由县委政法委综合维稳办李逵同志、县司法局李彬源同志担任;听证记录员1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魏琳同志担任;技术单位陈述人为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杨现影。
本次听证会到会人员应到47人,实到44人,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2.介绍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监察人、记录员名单,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3.介绍说明听证事项,介绍听证规则,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对本次听证事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技术承担单位代表就本次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5.听证代表对本次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发表意见和提问,并填写听证会意见表、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调查表、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6.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和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对本次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说明。
7.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会进行听证总结。
8.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9.听证会议小结。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双柏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补偿标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归纳总结如下:
1.区片之间综合地价差距大,建议适当调整,比如IV与V类之间差距可以适当调整,目前这两类之间差价达到15000元。
2.区片划分不合理,建议根据现状对部分区片划分进行相应调整。
3.研究出合理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机制。
4.对《论证报告》进行完善修改和校核。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听证代表“区片之间综合地价差距大,建议适当调整,比如IV与V类之间差距可以适当调整,目前这两类之间差价达到15000元。”
此意见不采纳。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规定要求,本次更新调整工作经过资料收集、测算分析,双柏县共划分了5个区片,其中V区片主要分布在土地资源条件较差、区位较远的地方,因此与IV区片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县人民政府将对区片综合地价逐步调整完善,缩小片区之间的差异。
2.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区片划分不合理,建议根据现状对部分区片划分进行相应调整。”
此意见不采纳。根据2023年公布实施的双柏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双柏县区片划分以行政村为基本评价单元,选取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以及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涉及的相关因子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每一个基本单元的综合分值,将综合分值相近的单元进行归并和调整确定。根据省级《更新调整方案》的要求,区片调整以多因素综合评价法为主导,主要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4个因素8个因子。即垦殖指数、耕地自然等、土地年产值、距中心城镇距离、路网密度、征地规模、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子指标,基于调查、统计资料,分别测算各基本评价单元内的指标值,通过极值标准化、位序标准化等方法对因素的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分档赋分,并按照一定的权重计算各评价单元的综合分值。区片调整是一个多因素综合评价的结果,不以单一因素进行判定,经复核,提出调整区片级别的村民委员会的综合分值均未达到提升区片级别,因此针对部分代表提出的调整区片级别的意见不予采纳。
3.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研究出合理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机制”。
此意见不予采纳。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因此未涉及“研究出合理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机制”,后续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对《论证报告》进行完善修改和校核”
此意见采纳。已对《论证报告》认真核实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