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在稽核过程中查实,双柏县安康鸿运大药房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试行)》(楚医保〔2022〕10号)和《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现中止双柏县安康鸿运大药房与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签订的2025年《双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中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中止期间双柏县安康鸿运大药房不得开展一切与医疗保障有关的医药服务行为,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双柏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