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发证、谁公告”的原则,现将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辅助设施临时用地(鄂嘉段)延续许可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用地主体 | 批准单位 | 使用期限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监督单位 | 违法违规举报电话 |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辅助设施 |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 2025年10月21日至2027年6月21日 | 2.2275 | 双柏鄂嘉至妥甸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辅助设施临时用地 | 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 0878-7721626 |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