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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春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湿度增大,微生物繁殖加快,加之野菜、野生菌、时令花卉陆续上市,农村集体聚餐、校园供餐进入高峰,食源性疾病与误食中毒风险交织叠加。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特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中毒风险防范

(一)野菜、野花、野果与野生菌风险。春季野菜、野花、野果及野生菌(含干制品)易与有毒品种混淆,无专业识别能力切勿采食、购买、加工,严禁餐饮单位采购来源不明的上述品类。对已知安全的野菜,需经充分浸泡、反复清洗、彻底蒸煮后方可食用,避免单一品种过量食用。集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菜、野花、野果和野生菌,防范群体性中毒。

(二)毒性中药材与自制药酒风险。草乌、附子等乌头类药材有剧毒,其毒性经浸泡、炖煮难以完全消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食用乌头类药材及其泡酒,严禁餐饮单位提供自制泡酒或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自制药膳、药酒须经专业医师或药师指导,严防误用钩吻等有毒植物。

(三)高风险蔬菜加工风险。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为春季高风险蔬菜,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并维持1分钟以上)。四季豆要彻底加热至无生味、无豆腥味,鲜黄花菜需焯水去除秋水仙碱,发芽土豆坚决丢弃,严禁集体用餐单位加工此类食材。

(四)食源性病原微生物风险。春季是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诺如病毒(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为高发期)的活跃期。加工食物要做到生熟分开,餐具严格消毒;饭前便后、处理食材前用肥皂和流动水彻底洗手;饮用水需煮沸,贝类、水产品等要彻底煮熟。

(五)农村集体聚餐与集体用餐风险。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承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备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养老机构等食堂,严禁加工高风险食品,加强农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区、就餐场所存放,严防误饮误用。

(六)醇基燃料误饮风险。醇基燃料与白酒外观、气味相似,极易误饮引发中毒。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需对醇基燃料实行专用容器盛装、醒目标识(标注 “有毒燃料,禁止饮用”),单独存放,严禁与食品、饮料混放,严防泄漏和误食。

(七)亚硝酸盐中毒风险。家庭腌制酸菜咸菜,不购买、滥用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中,随着气温的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食用已变黏的酸菜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二、压实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合格;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消毒,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寿光市政府;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加工流程,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量≥125g,冷藏留存48小时)。

(二)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落实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范农药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校园周边200米食品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查 “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及违法加工高风险食材行为;教育体育、民政、住建、交通等部门分别加强校园、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加大对经营、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和现场指导,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广大群众与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谨慎选择无资质的路边摊、小作坊;食用野菜、野生菌等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口舌麻木、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催吐并就医,切勿自行服药,同时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等证据,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三、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好中毒救治人员、物资等保障工作,及时救治病人;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普及食物中毒防范及应急救治知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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