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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26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才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双办通〔2023〕30号)、《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双人社通〔2023〕5 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各乡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中,公开选调6名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双柏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双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服务中心、双柏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设置为大岗位,包括双柏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3名)、双柏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1名)、双柏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服务中心(2名),共3个事业单位、6个岗位。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人数2倍的比例划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行选岗,选岗后按选调程序进行考察、体检等工作。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按比例调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岗位。

三、选调范围

通过由政府安排工作方式安置在县内各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退役士兵。

四、选调时间

2026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思想素质好,恪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6月2日(含6月2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2.在乡镇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满5年(2021年6月2日以前安置在岗事业人员),工作年限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准;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2);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五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其他不宜公开选调的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及安排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公布成绩选择岗位、公示、组织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双柏县2026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报告和学籍在线认证证明)、退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准备个人近五年工作考核优秀情况、工作中受奖情况等相关文件证书和部队立功受奖情况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至 6月5日

报名地点: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878—6085181

(三)资格初审。2025年6月8日开展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共1天,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命题考试全封闭进行。

1.笔试。笔试试卷由临时组建的命题组现场出卷后开考,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州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等。笔试现场改卷、当场公布成绩并在考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1:2比例(前12名)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试题由临时组建的命题组统一命制。面试考官组由随机抽取的7名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人员组成,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考核得分×50%。考核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公布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六)岗位选择。选岗岗位不设顺序,根据选岗人员总成绩得分情况,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现场选岗,直至最后一个岗位选定。若总成绩相同,按军龄长者、立功受奖奖项高者、受奖次数多者、受奖时间在前者、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的优先顺序选岗。

(七)公示。选岗结束后,成绩和所选岗位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公开岗位确定考察人选。

(八)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若考察对象有违纪违规等不符合选调要求的情况,按照总成绩第7名以后(含第7名)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人选公示。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的,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聘用。用人单位根据现有空岗情况,审核确定的选调人员应符合转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聘用到新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过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

2.本公告由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78-6085181)

附件:1.双柏县2026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报名表

2.双柏县2026年公开选调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信息表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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