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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结果公告(第一批)

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第一批)于2026年8月31日完成,现将轮候配租结果及办理入住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

经本次公示无异议的轮候配租对象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共3天,办理入住手续。

1.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

2.签订《双柏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请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的房号单到现场办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标准及期限:柏翠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元/平方米/月,从2026年9月15日起计收至2027年7月14日,共10个月2700元。(下一年度租金按年收取)。

2.房屋保证金:2000元/户,办理退房手续后退回。

3.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月,按年收取。

4.垃圾清运费: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为8元/月;廉租房住户为4元/月。(由物业公司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实际月份收取)

5.小区停车费:室外停车位540元/年/辆。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在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时,由物业单位收取,同时领取入住房屋钥匙。

三、配租住房面积

柏翠苑小区住房面积为45㎡/套。

四、房租及保证金缴纳

1.房租缴纳:可携带具有缴费功能的手机到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现场扫码支付或领取缴费单到银行自行缴费。

2.保证金缴纳:需到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现场扫码支付或领取缴费单到银行自行缴费。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错缴误缴房租及保证金费用,请各抽签配租对象在签订合同前先到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领取相应缴款单后再到指定银行缴纳房屋租金、保证金。

2.已抽到房号的申请家庭不得擅自调换房屋,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公示期从2026年8月31日起至9月4日止共5天,若对本次分配抽签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到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楼)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电话:0878-6085752)

附件:《2026年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结果名单(第一批)》

                             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1日


2026年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结果名单(第一批)

编号

申请人

工作单/经营项目/名称/地址

申请类别

申请小区

抽签房号

 

1

李玉刚

双柏县妥甸中学

机关事业单位

柏翠苑

16-1-504


2

杨永丽

双柏县妥甸镇小博士幼儿园

合同制

柏翠苑

放弃抽签


3

刘娅

双柏县人民医院

合同制

柏翠苑

7-1-503


4

汤晓艳

双柏县凯旋装饰建材店

合同制

柏翠苑

10-1-402


5

苏晓琴

双柏县四季清家政服务中心

合同制

柏翠苑

8-2-501


6

徐向前

双柏县公安局

机关事业单位

柏翠苑

4-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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