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第一批)于2026年8月31日完成,现将轮候配租结果及办理入住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
经本次公示无异议的轮候配租对象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共3天,办理入住手续。
1.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
2.签订《双柏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请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的房号单到现场办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标准及期限:柏翠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元/平方米/月,从2026年9月15日起计收至2027年7月14日,共10个月2700元。(下一年度租金按年收取)。
2.房屋保证金:2000元/户,办理退房手续后退回。
3.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月,按年收取。
4.垃圾清运费: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为8元/月;廉租房住户为4元/月。(由物业公司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实际月份收取)
5.小区停车费:室外停车位540元/年/辆。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在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时,由物业单位收取,同时领取入住房屋钥匙。
三、配租住房面积
柏翠苑小区住房面积为45㎡/套。
四、房租及保证金缴纳
1.房租缴纳:可携带具有缴费功能的手机到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现场扫码支付或领取缴费单到银行自行缴费。
2.保证金缴纳:需到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现场扫码支付或领取缴费单到银行自行缴费。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错缴误缴房租及保证金费用,请各抽签配租对象在签订合同前先到双柏县柏翠苑小区3幢一层管理服务办公室,领取相应缴款单后再到指定银行缴纳房屋租金、保证金。
2.已抽到房号的申请家庭不得擅自调换房屋,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公示期从2026年8月31日起至9月4日止共5天,若对本次分配抽签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到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楼)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电话:0878-6085752)
附件:《2026年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结果名单(第一批)》
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1日
2026年双柏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结果名单(第一批) |
编号 | 申请人 | 工作单/经营项目/名称/地址 | 申请类别 | 申请小区 | 抽签房号 | 备 注 |
1 | 李玉刚 | 双柏县妥甸中学 | 机关事业单位 | 柏翠苑 | 16-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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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永丽 | 双柏县妥甸镇小博士幼儿园 | 合同制 | 柏翠苑 | 放弃抽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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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娅 | 双柏县人民医院 | 合同制 | 柏翠苑 | 7-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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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汤晓艳 | 双柏县凯旋装饰建材店 | 合同制 | 柏翠苑 | 10-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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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苏晓琴 | 双柏县四季清家政服务中心 | 合同制 | 柏翠苑 | 8-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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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徐向前 | 双柏县公安局 | 机关事业单位 | 柏翠苑 | 4-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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