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文明创建是改善群众生活的有力抓手。今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第二年,也是我县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突出目标导向,对标对表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把责任压紧压实到各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加快补齐短板,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措施落深落细落实落到位,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夯实基础,补齐创建短板。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新建、改造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1780多米,修复破损、沉陷等车行道路面270余处、人行步道340余处,维护排水设施雨污管道60余公里,更换下水井盖98个、雨篦63个,新建旅游公厕1座、洗手台2座,更换县城主次干道路牌70多个,更换安装公交站牌宣传画60块,制作垃圾分类牌49块、公园提示牌13块、花坛提示牌6块,管理维护县城路灯1065杆,修复市政道路路灯3000余盏次,县城主要道路、广场亮灯率达98%以上,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全面夯实。


曝光问题,认清现状差距。认真督查,精心制作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存在问题通报曝光专题片并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播放,通报了各乡镇、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113份交办单对相关重点点位及周边背街小巷、小区,城中村等存在问题进行了交办,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围绕重点点位,包保网格责任区扎实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开展好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摩托车无牌照、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全面提升群众出使出行意识,强化宣传引领和示范引领。


强化问责,压实创建责任。出台了《双柏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对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具有严重影响文明城市测评,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缓慢等10种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职务调整等问责,全面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责任。


文字:郭汝发 提供:各单位提供
审核:杞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