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负责研究、起草、修改、审核县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对双柏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77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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