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等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负责企业参保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提前退休登记、核准、报批工作。承担双柏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双柏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772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