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和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本县生态环境规划。负责组织提出上级财政专资金的申报建议,并提出本级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承担分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分局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4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