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组织起草本县生态保护规划,开展本县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本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拟订本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实施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24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