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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

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

(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混淆、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等违法行为。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县战略,参与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七)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辖区内商品条形码工作。

(十)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认证认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标准。

(十三)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十四)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执法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十八)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十九)负责指导派出机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双柏县妥甸镇兴贸路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7712720

单位负责人:张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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