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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双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sbxczj /2026-00096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财政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双柏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的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双柏、法治双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5)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9)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政法委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双柏县政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深化改革,稳中求进,以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双柏实践为主线,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县建设为抓手,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风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锻造过硬政法铁军,不断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双柏、法治双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坚持擎旗领航、忠诚铸魂,政治建设攀上新高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二是坚持靶向除患、系统施治,平安建设再创新纪录。以平安建设为主线,坚定不移扛牢维护安全稳定职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五个不准”全覆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受侵害案事件“零发生”,“五维”工作模式实战化,聚焦8个重点领域和60个具体问题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问题排查处置”,有效防范各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年内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78件,调处成功1761件,调解成功率达99.04%。依法打击治理突出违法犯罪,守住命案“零发生”底线;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邪教“四反”斗争实现重大案事件“零发生”,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三是坚持良法善治、守正创新,法治赋能实现新提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年不打烊,开设涉企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50余次,法治化营商环境显著优化。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组织县级执法部门自查自评2024年执法案件1500余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县87个村(社区)实现“法治副村长”,58所学校法“治副校(园)长”100%全覆盖配备。组织开展4轮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传297场次21031人,全民法律素养有效提升;四是坚持强基固本、智治支撑,基层治理跃升新能级。探索创新“四个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张网、一中心、一平台、一套机制”联动运行双柏模式,并在全省推广,推进协同共治。成功创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县”。聚焦“五有”目标,因地制宜多方式建设县级综治中心1个、乡镇综治中心8个、村(社区)综治中心87个,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100%。创新建立《双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654”工作法》《双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日常管理制度(试行)》,推进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联动共治体系全面形成;五是严优并举、淬火砺兵,政法铁军展现新气象。“选育管用爱”全链条发力,完成内部岗位交流轮岗37人,开展暖警爱警活动22场次,4轮次“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覆盖100%自然村,为群众办实事百余件,“六员四网”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走深走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执行率100%,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全县政法系统队伍整体形象和战斗力显著提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度收入合计4,258,94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8,944.6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1876.39元,增加18.4%,其中:2025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9513.81元,增加0.83%;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32362.58元,增加316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省级专项工作经费652362.58元,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县委政法委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5年度支出合计计4,258,944.62元。其中:基本支出计3606582.04元,占总支出的84.68%,项目支出652362.58元,占总支出的15.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1876.39元,增加18.40%,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9513.81元,增加0.83%,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32362.58元,增加3161.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了人员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为省级拨入专项工作经费652362.58元,为确保重点和刚性支出,增加了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6582.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1227.05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354.99元,占基本支出的7.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2362.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00.00元,用于支付2024年政府采购车辆 运行维护费28000.00元;

2.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9988.00元(涉密项目);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54374.58元(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944.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61876.39元,增加18.4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453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5%,完成年初预算的64.21%。主要用于工资社保、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作退休减少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437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涉密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84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6%,完成年初预算的92.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30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77.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08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2人,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10700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增加52071.93元,增加94.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87004.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31%,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071.93元,增加17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元,减少1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减少1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00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071.93元,增加94.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8700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车辆修理费28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071.93元,增加17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元,减少13.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减少13.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上年车辆修理费28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接待和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354.99元,比上年增加49699.67元,增加17.40%,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付上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28000.00元,支出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工会经费、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014871.86元,其中,流动资产561598.55元,固定资产453273.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9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67895.00元,折旧增加154044.02元,净值减少86149.02。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27.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22.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604.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427.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427.6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决算支出及绩效自评中所包含的部分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不属于公开范围,因此相关内容未做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双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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