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大庄镇2025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河巴拉产业道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了《双柏县大庄镇2025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河巴拉产业道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双行审决〔2025〕554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