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医院于2026年3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于2026年3月20日作出了行政许可变更决定(《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编号:双行审决[2026]54号),双柏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周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 3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