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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sbxrsj /2026-00129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11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人社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尹燕飞、施建琼、徐丕高、杨华梅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结构比例破解职称晋升难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从教师队伍的数量、培养、岗位管理、职称评聘等方面做好服务,全方位抓好双柏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一、关于优化城区教师职称结构比例核定标准的意见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等文件规定,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的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其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分别为一级普通高级中学、城镇普通初级中学、城镇完全小学;B 类分别为二级普通高级中学、乡镇普通初级中学、乡镇完全小学;C 类分别为三级普通高级中学、村级完全小学(含教学点) 。根据幼儿园的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将其分为A、B、C 三类。其中:A类为一级示范幼儿园;B类为二级示范幼儿园;C类为三级示范幼儿园。双柏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按照现行政策A类顶格执行,即双柏县第一中学、双柏县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职称占48%,中级职称占45%;双柏县职业高级中学高级职称占30%,中级职称占20%;双柏县妥甸中学高级职称占25%,中级职称占50%;双柏县妥甸小学高级职称占20%,中级职称占60%;双柏县机关幼儿园高级职称占14%,中级职称占60%;双柏县西城幼儿园高级职称执行B类占13%,中级职称占60%。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根据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因此,功能任务、规格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不同的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没有办法统筹核定使用。

二、关于建立职称晋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5〕38号)规定,一是要求规范岗位总量管理,明确“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严格执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管理要求”。二是要求规范开展岗位聘用,明确“事业单位应当合理统筹岗位资源。充分考虑人才成长发展需求,合理有序使用岗位,不得违规超岗位数额开展竞聘工作,对存在超岗位聘用的,应当予以纠正,可采取‘退二补一’‘竞聘上岗’等方式逐步消化”。三是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事业单位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等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岗位或低聘,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学校和幼儿园的编制和实有人数变化及时核定岗位设置方案,每年分学校类别核定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高级岗位核定岗位总量。

三、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意见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职称工作政策,明确“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各系列或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及评价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坚持‘注重质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确保评审质量”。近年来,省州密集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称评审相关文件,一再强调严把职称评审推荐、岗位设置管理关口,不得超岗位聘用;强调用人单位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退二补一”“竞聘上岗”等要求,逐步消化超岗位聘用人员。

四、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数额限制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岗位管理和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通知》(楚人社通〔2026〕1号),提出严把推荐关,明确“制定择优推荐评审方案应当落实‘退二补一’‘竞聘上岗’等要求,既保障业绩突出、技能精湛的专业技术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又要优化单位聘用人员结构比例,逐步将人员聘用结构比例控制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教育事业单位政策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服务,优化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优化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服务。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解决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下步,如国家出台新的岗位设置和职称晋升政策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委员们对双柏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继续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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