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业
牵头部门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检查层级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县文化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10%
2026年11月30日前
县级组织实施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