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要民生商品、重点服务行业、涉企涉农等重点领域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总数不少于5户 | 3-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县级组织实施 | |
2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10% | 2-11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 10% | 2-11月 | 现场检查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 2% | 2-11月 | 现场检查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5% | 2-11月 | 现场检查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3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经营者 | 5% | 2-11月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 5% | 2-11月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 | 5% | 2-11月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法规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4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1% | 2-11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和零食企业)、其他销售者 | 10% | 2-11月 | 现场检查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5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工过程控制情况、餐饮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场所设施清洁维护等情况;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行为;是否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 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供餐单位)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总比例不低1% | 3月1日-11月30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6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情况,是否能保障食品安全;检查原料购进证索票、进货查验、贮存管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检查加工制作过程成品、半成品混放,交叉污染等问题。检查提供的餐饮用具清洗不干净、消毒不彻底、保洁不规范等问题。 | 小餐饮、小摊贩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总比例不低于5% | 3月1日-11月30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7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 网络平台入户餐饮服务单位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总比例不低于1% | 3月1日-11月30日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8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检查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是否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资质 |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总比例不低于1% | 3月1日-11月30日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 县市级组织实施 | |
9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 市场在售食品 | 根据省、州文件任务下达执行 | 1-11月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