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45号)文件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股、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双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精准攻坚克难,以更大力度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打好蓝天进位战。继续以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为重点,整合力量加大力度做好内源管控,进一步降低涉气污染物排放量,努力控制污染天数,确保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4%以上。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抓好县乡两级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监管,深入推进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分步对各类入河(库、渠)排污口及全县的涉水企业开展摸排,确保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和县、乡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省控、国控监测断面水质均值保持Ⅱ类及以上。三是打好净土提标战。持续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治理和管控,严格落实用途变更地块的土壤污染强制性调查评估制度,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村庄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夯实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二)擦亮绿色基底,以更实举措打造生态样板
深入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创建;全力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加大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全力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完善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积极申报生态特色强县,争取通过省级评审,列入省级认定名单,推动双柏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基础保障,以更快速度助推项目提效
一是持续推进环评要素保障。以年度“重大项目清单”为保障目标,持续做好环评跟踪服务,提前介入,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持续做好项目争取实施。持续加大力度争取双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和双柏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质量,推进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电烤房)项目实施。完成审计项目存在问题和环保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存在问题整改,确保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突出底线思维,以更严要求筑牢生态防线
一是突出标本兼治。坚决全面彻底如期抓好中央及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过程严管。持续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环境监管,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积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善于用好环保法律赋予的行政罚款、停产限产等手段,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处理。四是紧盯环境指标。持续做好常规生态环境指标监测分析,抓好污染源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提升应急监测实战能力。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数据使用效能,为环境管理提供详实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部门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66467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8671.17元,占总收入的96.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6004.77元,占总收入的3.8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385.92元,增长6.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393.92元,增长2.8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05992.00元,增长2057.29%。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债券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674688.56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352.12元,占总支出的91.73%;项目支出469336.44元,占总支出的8.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8402.37元,增长5.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933.42元,增长0.93%;项目支出增加250468.95元,增长114.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债券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5352.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27383.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968.93元,占基本支出的9.18%。人均支出208214.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336.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5920.00元。
监测监察执法项目经费127399.05元,主要用于开展监测及监察执法工作。
招商项目奖励经费10017.39元,主要用于招商等工作支出。
债券资金支出21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双柏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8671.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2%。与上年相比增加74633.92元,增长1.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96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8%,完成年初预算的95.3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及职工调出,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83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0260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主要用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日常行政运行支出、人员经费和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的各项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的完成;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增加了一般性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5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3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完成年初预算的95.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4174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89元,下降0.54%。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67.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8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67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18%,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9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9.00元,下降1.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7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9.00元,下降1.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74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89元,下降0.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6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67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合理压减接待费;以及公务车保险费,导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89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00元,下降1.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7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合理压减接待费;以及公务车保险费,导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实地帮扶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968.93元,比上年减少35067.29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合理压缩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2203.05元,差旅费59963元,劳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45459.02元,其他交通费用176931.5元,福利费9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资产总额11600949.56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4516.31元,固定资产1595404.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28.8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644.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278.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47.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67.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47.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647.5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内容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公开空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