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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6-0009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双柏县财政局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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