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综合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29日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双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黎思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8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综合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2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3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常务主席团会议审议、主席团会议表决,决定将县级机关代表团李海华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的第1号《关于建设双柏县中药材(茯苓)贸易中心的议案》、爱尼山独田代表团杨祖龙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第2号《关于加快G227国道石羊江大桥建设的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22件转为建议办理,合并代表提出的63件建议,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有建议85件。代表建议涵盖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多个领域,其中,道路交通建设类25件,占29.4%;农林水气类15件,占17.6%;城乡建设及环境保护类6件,占7.1%;产业发展类6件,占7.1%;经济综合类1件,占1.2%;教科文卫类12件,占14.1%;基层政权建设类6件,占7.1%;财贸金融类1件,占1.2%;其他13件,占15.2%。议案建议工作机构对建议进行了逐件分析研究,提出了初步拟办单位意见,2025年2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精准交办会商会议”,充分吸纳各承办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拟交21个县级部门、1个乡镇、2户国企主办,28个县级部门、6个工作专班、8户国企和8个乡镇人民政府协办。3月25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将第3、46、51、52、54、74、83号建议交县委办公室研究办理,其余78件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3月28日,双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交办2件议案。4月3日,县人民政府召开2025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交办85件建议,进一步落细落实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
建议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领导,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形成了“常委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日常督办、委室对口督办”的工作格局。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沟通,主动与各承办单位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对办理工作及时跟进督导,有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成效。大部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与推动部门工作相结合,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坚持先面商后答复,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代表建议督办及综合办理情况
截止2025年8月31日,85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办理结果在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据统计,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85件,占100%。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46件,占54.12%,较上年上升18.07%;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27件,占31.76%,较上年下降3.14%;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12件,占14.12%,较上年下降14.93%。交由县人民政府承办78件,A类39件,占50%,较上年上升13.4%;B类27件,占34.62%,较上年下降0.78%;C类12件,占15.38%,较上年下降12.62%。交由党群工作部门办理7件,A类7件,占100%。重点督办建议14件,A类12件,占85.71%;B类2件,占14.29%。统计结果表明,A类占比较上年大幅上升,C类占比较上年明显下降,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办理的质量显著提升。
(一)压实责任,齐抓共管。一是压实督办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明确2025年常委会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和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件议案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为周同志领衔督办,14件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4名常委会副主任重点督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按每个专(工)委室负责督办9件左右建议的分工,做好建议督促办理工作,确保2件议案和85件建议的督办工作责任到人。二是落实办理责任。明确了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并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股室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联办责任制,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四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股室、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要求。
(二)强化措施,推进有力。一是突出重点抓办理。对14件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建议,采取实地督办、调研座谈、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加大协调力度。对办理3件以上的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10个部门,加大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办理质量。二是全面实现网上办理。采取网上交办与纸质交办相结合,实现网上交办、网上签收、网上答复,办理结果网上公开。运用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后台生成统计数据,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将建议办理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三是坚持续办续复。持续开展上年度B类建议跨年度滚动办理答复,稳步推进建议办前座谈、办中询访、办后公开、评议回访工作机制。
(三)规范程序,保障质量。各承办单位按照先面商、后答复的要求,办理前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保持联系,通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要求,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和落实,提高办理效率。充分利用三级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活动阵地活动的时机,开展面商,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大部分单位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上,使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在“解决率”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办理代表建议、解决民生实事、推动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对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和落实的建议,承办单位加强跟踪督促落实,争取早日解决;对目前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承办单位及时向代表解释说明。
(四)加大督查,跟踪问效。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专工委室在开展相关议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中,对建议办理工作及时进行督促和提醒。县人大常委会在评议部门工作中,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重点评议内容,各专(工)委室采取召开会议、实地督办等形式对办理工作跟踪问效,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于6月、8月分2次深入各承办单位及时跟踪问询,准确把握办理工作动态;发出办理工作进度通报3期,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代表工作委员会还通过随机走访、电话回访的方式向提出建议的代表了解掌握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商、办理、答复的情况及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对建议答复类别进行集中审核后公开,对存在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力、答复不认真的承办单位,由常委会领导约谈建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着力提高建议落实率,努力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
三、代表建议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各方面的协同努力下,2025年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扎实深入、程序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少数承办单位重视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少数承办单位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办理拖沓、质量不高。少数单位复文质量不高,内容表述不清楚,态度不明朗,分类不规范。个别单位因人员变动,办理业务未及时交接,造成工作“断档”,网上答复久拖不办。
(二)细化责任有差距,办理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分析不透彻,调研不深入,代表建议答复解释说明的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够,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重面商、轻解决的问题。极少数承办单位办理过程简单化,甚至走过场,答复仍然存在“文来文往”“被满意”的现象。
(三)部分建议质量不高,解决落实有难度。个别代表平时走访联系选民群众不够、对现行政策学习掌握不精准、对县情实际了解不全面,导致提出的建议针对性不强,有的与国家政策不相符,有的受限于县级财力,承办单位难以解决落实。
四、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推动提、交、办、督多方共同努力,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目标。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抓办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进部门工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部门“一把手”增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使办理工作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群众受益、让代表满意,让建议的落实成为百姓所愿。
(二)规范程序,持续用力抓办理。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难点。要坚持“先面商、后答复”,加强与代表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沟通交流,在面商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明确建议所提问题的实质,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法,再正式行文答复代表,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情况。要加强主办和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代表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形成办理工作合力。要严格按代表法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应当自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的法定时间结点办结。对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要统筹规划,争取分期、分批解决,增强办理实效。
(三)加强督查,提高质量抓办理。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强化督促检查,开展跟踪问效,密切跟踪建议办理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着力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重满意率轻解决率的问题,努力将“一次性办理和答复”转变为动态式办理和续办续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保障代表履职行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有效途径。我们将把建议办理作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求实效,不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