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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谢连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1450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日期:2019年02月1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编号:  双国用(2019)0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3月12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7720779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面积

土地用途

备注

1

谢连珍

李成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边金湖秀园小区14幢1单元402室

532322101002GB00023F00090008

14.83平方米/95.21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李成国占产权份额50%

2

 

 

 

 

 

 

 

 

3

 

 

 

 

 

 

 

 

   公告单位:双柏县国土资源局

2019 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