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政协双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外引胡蜂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加强胡蜂养殖监督管理》已收悉,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胡蜂属中药材种类中的动物药材,2009年我县被省科技厅、省药监局认定为“云药之乡”,认定的其一品种就是胡蜂。我县妥甸、大庄、独田、爱尼山等地均有胡蜂养殖,部分企业结合双柏县被云南省科技厅认定为“云药之乡”的契机,以现代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林下养殖和种植业高效结合,在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并举的基础上达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走农业专业化、产业特色化、经营现代化道路,带动农户发展胡蜂养殖,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有胡蜂养殖企业(如:云南岚森种养殖有限公司大庄分公司)已掌握胡蜂人工采种、交配、越冬、人工引导筑巢、棚养、野化训养、食用蜂蛹采割、蜂毒采集等养殖技术,并成功带动周边部分农户进行科学养殖,并开展胡蜂规模化养殖与蜂毒提取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还到市场销售蜂蛹增加经济收入。
作为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我局鼓励企业带动农户开展规模化胡蜂养殖,有条件的开展蜂毒提取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也鼓励农户把胡蜂养殖作为一种特色农产品带到市场销售,增加经济收入。但是我部门无法评估胡蜂养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此项工作建议由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解决;对于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部分胡蜂品种禁止养殖的意见,我们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我们认为:外引胡蜂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需要进一步了解影响环境的胡蜂品种从哪里引进的、是谁引进的、养殖地点在哪里等这些相关信息,以便准确掌握信息,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于扶持方面,我局包括原科技局每年会有相关的整合资金,是重点扶持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协会、种植大户,目前我县对胡蜂养殖的扶持政策未建立过,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及时制定我县对胡蜂养殖的扶持政策。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入了解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现状,多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为养殖户提供参考性意见,加强对外引胡蜂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加强胡蜂养殖监督管理,把“云药之乡”品牌建设抓实抓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科技种养殖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