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201000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 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负责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 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乡镇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重要江河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水务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我局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数为25,158万元,占县级下达任务2.5亿元的100.6%。此外,我局在2019年共争取水利建设资金11,90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658.5万元、省级资金5,337.5万元、州县级资金868.3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全年向上争取任务10450万元的113.9%,是“十三五”以来向上争取水利建设资金最多的一年。完成库塘蓄水4,901万立方米,共向全县供水1,944.22万立方米。完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243.59平方公里,占州下达任务数89平方公里的273.7%;征收水资源费166.1万元,占州下达我县任务225万元的73.82%。
1.项目工作
①竣工项目1个,总投资13,230.69万元。新建施家河小(一)型水库工程概算总投资13,230.6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2,643.39万元,占批复投资的95.56%。工程已完成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正在由州审计局组织进行政府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上半年竣工验收。
②在建项目。新建平掌河小(一)型水库完成大坝封顶,隧洞、溢洪道主体工程已完成,目前正进行大坝坝轴线延长线帷幕灌浆及坝面工程施工,累计完成投资4,873.87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93%;新建子石冲小(一)型水库,大坝已封顶,管理所已投入使,现正在进行溢洪道工程施工、坝坡修整及管材安装工作,累计完成项目投资5,14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7,533.64万元的68.2%;大观景、大黑箐等8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批复总投资1,658.36万元);他此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完工(批复概算总投资1,307.42万元);安龙堡乡说全“小水网”工程已完工(批复投资388.54万元);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工(批复总投资为344万元);双柏县说全“小水网”工程已完工;沙甸河新会至代么古段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5,992.62万元)已接近尾声,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编,累计完成投资5,193.66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89%;总投资1,781.68万元的河口河麻窝至初都河道治理工程于2019年9月12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投资407.58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23%;总投资3,499.18万元的马龙河三岔河至大沙坝河道治理工程于2019年12月8日挂牌成立工管局,9个施工标段已进场组建项目部,准备开工建设。
③前期项目。白水河中型水库工程,估算投资3.7亿元,拟建总库容1,434.5万立方米,今年4月取得州发改委批复,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已于5月底经州水务局审查,待修改完善后批复,目前正在进行林地勘察和相关报告编制;大河边小(一)型水库工程,估算投资3.2亿元,拟建总库容767万立方米,已列入国家小型水库规划及“十三五”规划,可研报告已于2017年4月完成并上报州发改委,州发改委于8月8日组织审查,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柏家河小(一)型水库工程,估算总投资1.65亿元,拟建总库容233.9万立方米,已列入国家小型水库规划及“十三五”规划,可研报告已于2018年4月完成并上报州发改委待审查,目前参建各方正准备开工相关工作。环白竹山连通工程,估算总投资16,422万元,项目已列入省、州“十三五”规划,现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上报水利厅待审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估算总投资10,175万元,项目已列入楚雄州水资源规划,现已完成小石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并已开始开展其他水源地保护的设计;英雄、狮子口、河口河、小庙河、吴家箐水库清淤工程,估算总投资8710万元,现已完成英雄水库、狮子口水库的清淤设计报告,并已开展小庙河水库的设计;绿汁江河道治理工程,估算总投资1.5亿元,已于2019年2月完成可研报告并上报省水利厅待审查;马龙河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3,499.18万元,已列入省、州“十三五”规划及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库,工程已于2019年4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并计划于12月底开工建设。
2.防汛抗旱与运行管理
①抗旱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2日,双柏县8乡(镇)平均降雨600毫米,远低于全州累积平均降雨量,比去年同期偏少366.5毫米,偏少幅度达38%。
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2019年我县气候状况较近年来总体偏差,全县降雨偏少,温度偏高。5月11日,县人民政府启动了每日一报旱情制度;5月12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成立2019年抗旱指挥部的通知》(双府办发电〔2019〕9号)成立了抗旱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成员,随同该文印发了《双柏县2019年抗旱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措施。5月21日,楚雄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应急预案(Ⅳ)级响应。截至7月9日旱情解除,全县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涉及8个乡镇63个村居委会的200个自然村共13,910人,9742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已投入抗旱人数21,439人次,泵站66处,机动抗旱设备1047台套,机动运水车辆144辆次、群众自筹资金75.4万元,抗旱用电11.2664万度,抗旱用油55.32吨。目前已安排抗旱资金335万元到各乡镇,主要通过打井、抽水泵、增设储水设备、架设输水管路、拉水送水等措施进行抗旱应急。通过以上措施,已全部解决因旱饮水困难人员和大牲畜。
②库塘增蓄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10月15日召开了2019年库塘蓄水增蓄工作视频会议,制定和印发了《双柏县 2019 年库塘蓄水增蓄十条措施》,针对县城、集镇供水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同时,利用当前河道、山箐有水可提、有水可引的有利时机,采取开挖引洪沟、打砂井、新建提水泵站等措施,做到应引尽引、应提尽提,新建拦河坝及开展人工降雨等增加了库塘蓄水,为今冬明春县城和乡集镇供水、农村饮水、春耕生产提供保障。
③防汛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与8个乡镇签订了《2019年全面推行河长制、防汛抗旱及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把防汛抗旱、安全蓄水、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人员。二是制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三是充实防汛抢险队伍组建及物资储备。组建了抢险队伍1支34人。同时,积极储备防汛物资18个品种,折合资金20.15万元。四是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防汛安全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55个,针对发现非法侵占河道问题,现场签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共7份、约谈相关人员8人,向县交通运输局、双柏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出整改通知2份;针对部分河道、水库存在度汛隐患的问题,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8乡镇、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出限期整改的交办清单共9份;针对县管水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行成交办清单交由灌区管理站进行整改。五是做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今年入汛以来,对外发布重要天气预报信息和预警信息30次共4,774条。六是严格值班制度。从5月1日~10月31日汛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七是开展2019年山洪灾害、水库抢险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7月12日,在县水务局、英雄水库、妥甸镇新会村委会新村开展山洪灾害、水库抢险应急演练1次,在新会村委会开展了1场256人次的培训,悬挂宣传横幅7条,安装宣传牌5块,发放宣传手册260册,刻录光盘、录影带150份。
3.运行管理
①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双柏县共建成小型水库11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91座。一是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库管理的“三个责任人”。二是落实水库管理人员。小庙河水库交由县住建局公园管理处进行管理,其余19件小(一)型水库及塔扎河、月牙埂小(二)型水库交由水库灌区管理站进行管理,其中:栗树埂、英雄、狮子口水库每个水库2名管理人员、其余水库1名管理人员。剩余89件小(二)型水库由乡镇进行管理。三是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正在对小庙河、平河场小(一)型水库进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预计12月底完成,其余9件小(二)型水库准备开展。
②加快维修养护项目的实施。楚财整合〔2019〕8号下达的2019年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14万元,正在加快组织实施。
③加快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新增24件小(二)型水库,目前实施13件已完工,批复总投资为2,675.07万元,正在编制竣工结算资料,准备进行县级竣工验收。地方自筹3件,《初步设计》报告已批复,已到位省级资金270万元,准备开工建设。其余8件,准备开展前期工作。
④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补助发放工作。按时限要求开展了水利民工动态核查及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2019年共发放213名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返乡民工补助,2019年9月组织乡镇、村(居)委会开展人员增减核查工作,经核查,至2019年9月30日止,无人员增加,减少人员11人,其中水利水电伤残民工1人(二类)、企业返乡水利民工10人。
4.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①抓实挂包村脱贫攻坚及干部参与包保工作。一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局党委明确1名熟悉基层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扶贫工作,建立3名班子成员分片包保、4名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增派1名实职副局长脱产参与动态管理工作、15个小分队分包到组、69名干部职工帮扶到户、机关党支部和说全片区党支部结对共建的工作机制,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实现从局长到一般干部,各有其责,各履其职,分片包干,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共抓扶贫的良好局面。二是落实周五扶贫日制度。周五由负责片区的班子成员统筹、小分队长召集,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村组、深入农户了解组情、户情,讲解脱贫攻坚政策,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参与上级各种检查考核工作。三是开展节庆慰问活动。六一节班子成员带队到说全小学慰问学生,七一节为党员上党课,教师节慰问教师。四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他此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307.42万元,现已完工;实施说全片区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批复投资388.45万元,现已完工。五是积极促进社会帮扶。我局有72名干部职工涉及挂包贫困户134户434人,69人联系安龙堡说全126户404人,3人联系原单位挂点村8户30人。通过社会扶贫网APP客户端成功帮扶了1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如为每户联系户购买扶贫救助保险100元,共计13,400元。六是认真完成“干部大返乡”活动。认真组织局64名双柏籍干部对涉及的8个乡镇,36个村委会(社区),56个村民小组返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七是认真开展“以购代扶”消费扶贫活动。认真组织双柏县水务局72名干部职工与包保的贫困户134户434人购买农产品,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来源。
②抓紧水利行业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动态监测、全面排查。2019年1月,历时1个月对全县5镇3乡、85个村(社区)1,836个自然村、1,545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了短板。2019年4月份进入干旱以后,重新组建4个检查督查组每周1次对8个乡镇因干旱临时性缺水进行排查核查,把上级所下抗旱资金全部下到乡镇用于解决因干旱临时性缺水问题。2019年7-9月,根据水利部及省、州要求,深刻吸取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饮水安全工程造假问题,与县扶贫办联合发文,发动全县、乡、村广大扶贫干部采取了“从上而下、从下而上、从内而外”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了8个乡镇84个行政村1,544个村民小组1,541件饮水工程,涉及人口140,620人(贫困人口23,699人)。三是认真核查比对、及时认定。通过对8个乡镇82个行政村2014-2018年脱贫的6,311户22,736人进行核查比对,“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指标均能达到脱贫标准;对8个乡镇64个行政村2019年拟脱贫的299户963人进行核查比对,“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指标均能达到脱贫标准。四是完善设施,提升水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的要求,结合双柏的情况先后安装日供水100—1000立方米净化消毒设备12套,安装日供水100—200立方米净化消毒设备15套。在2018年全面检测的基础上,2019年选取41个点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进行了水质抽样检测。水质合格率从2014年的18.2%提高到2019年年的68.3 %(超过省下达66.71%的指标)。结合扶贫项目涉农整合资金在搬迁点、集中安置点等安装净水设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饮用水水质。五是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经县委第63次常委会同意将属于54个贫困村补短板项目、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后不通水的纳入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分批次下达资金优先实施,下达饮水安全项目补短板资金400万元,重点解决易地搬迁点、零散搬迁户、水源点枯竭、水质不达标、管道老化、部分饮水安全项目无串户管等影响脱贫考核的突出问题。整合追加补短板资金100万元,把2019州级下达的抗旱资金15万元、2019第一批省级下达的抗旱资金40万元、2019第二批中央下达的抗旱资金80万元全部下达乡镇,用于解决季节性缺水的问题。六是健全制度,加强管护。广泛宣传《双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尊重民意,实行一村一策,通过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各乡镇制定运行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把水源保护及水质检测纳入管理制度,民主决策确定管护主体、水质水价、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5.水生态建设初见成效
①加强水资源管理。2019年,州下达我县征收水资源费225万元,到目前为止实际共征收水资源费166.1万元,占州下达我县任务的73.82%;我县列入考核的水功能区5个,即“水功能区石羊江、马龙河、沙甸河、绿汁江(易门妥甸岗至炉房)、绿汁江(炉房至三江口)”,每季度1次的水质检测,达标率为100%。;对县城供水水源点(塔扎河水库、新华水库、小石桥水库)每个月都取水化验1次,达标率为100%。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对用水大户每个季度进行1次用水量统计,上报到云南省水利厅考核办,作为今年三条红线考核依据。
②水土保持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方案,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在查姆广场滚动播放《双柏县生态文明工程专题片》15天;在县城查姆广场、乡镇赶集日,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份、发放水保宣传纸杯10000只。二是超额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243.59平方公里,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89平方公里的273.7%。三是滚动项目规划。2019年争取到计划2020年实施的大麦地镇河口河二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全州仅3件,该项目投资1,250万元,计划治理坡耕地3,600亩,该项目现已按计划提交实施方案待州级评审;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楚雄州水利枢纽建设战略规划(2019-2025年);妥甸镇老黑山、爱尼山乡南平府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初步规划业已完成,今年上级分别下达10万元前期经费。四是综合监管上台阶。严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年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5件,依法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1.048万元,收缴比例100%;完成施家河水库烟草水源工程、正红砖厂扩建项目验收及备案2件;积极施行水保【2019】6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大庄镇大黑箐监测点工作;开展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复核图版43件,结合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开展水保监督执法17场次,发放现场监督检查通知书11份,编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54件、违法行为告知书54件;按时限完成54件疑似违规项目现场查处及系统资料同步申报,查处率100%;年内通过诉讼程序,将吴家箐水保基地2009年1月至今的水保基地承包金6.6万元成功收缴,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云2322民初289号】裁定承包人腾万良于2003年12月24日、2008年7月23日与水务局签订的水保基地承包合同继续履行,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肃清。
③河长制全面推行。一是完善制度,创新河湖警长制工作。《禁止在江河流域内捕捞野生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的通知》、《双柏县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等,建立了“河湖警长”协助县级河湖长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沿线巡逻防控力度、制定完善各项处置预案、做好涉水 法律法规宣传的工作机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制定村规民约1,550个。二是加大巡查,促进河湖长责任落实。充实完善了49名县级河长、35家县级联系部门、32名河湖警长、147名乡(镇)级河湖长、224名村级河长、190名村级巡查员、100名河湖保洁员、84名社会 义务监督员的网格化工作机制,为河湖长制以见行动向见成效转变奠定基础。三是强化宣传,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2次,乡(镇)级河长会议16次,组织党员干部、河长、巡查保洁员开展河长制培训5场571人次,制作和完善河长公示牌297块,提示、警示牌258块,印制河湖长宣传材料10,000份、宣传纸杯200,000只,制作并粘贴《禁止在江河流域内捕捞野生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公告2,500份,开展政策宣传7场次。组织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及乡镇等部门组成巡查组,对人为活动较频繁的“二江七河”加大巡查,出动车辆52车次、巡查人员260人次、河湖警长12人次。通过巡查,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发出交办函3份,对原4家河湖“四乱”整治不彻底的采砂业主进行了认真宣传,通过宣传,2家“四乱”进行了整改, 2家(礼社江攀枝花沙坝、绿汁江摆依左) “四乱”整改不彻底的,由县水务局进行了强制整治,共出动挖机7台次,强制拆除供电线路4条,拆除采砂设备3台,封堵路口4个,同时对玉楚高速双柏段、马龙河沿河公路建设中占用堵断河道行为进行督办整改,整改公路建设占用河道15处,清理弃土弃渣11.2万立方米,制止占用河道开田地2起,整治占用河道堆放弃土1起,安装摄像头1个。四是督促整改,完善河湖长考核制度。开展县级督察督导4次, 及时整改落实水利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个,复核上级交办“四乱”问题1个,接受省级河湖“四乱”检查1次,完成县级纪委督察1次,完成州级督察交办问题1个,整改落实各级河长交办问题11个,并将县级32家部门,8个乡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6.水政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一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环境保护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活动,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积极参与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共制作标语3条、发出节水宣传单2,300多份。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水 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派出5批26人次对全县河道水库进行巡查,共治乱23件,联合多部门执法3次,专项整治行动出车辆21车次。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完善《随机抽查项目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主体名录库》,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现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的全覆盖。
7.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一是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体系。调整充实双柏县水务局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水务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日常巡查检查分组,明确各组联络员和工作职责。二是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3份;开展新开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备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共开展监督检查17次,发出安全生产与质量检查及整改台账表21份,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积极落实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工作,子石冲水库工程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开展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审核和质量评定等级核备工作。上半年开展了施家河水库烟草水源工程质量核备,出具了《双柏县施家河水库烟草水源工程下闸蓄水阶段验收质量监督报告》;正在开展南豆田等5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核备,目前相关资料正在修改完善中。
8.农村饮水工程稳步实施。
①对农村饮水是否安全进行动态监管,及时补齐短板。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和县委第63次常委会同意,以(双财整合[2019]12号)文将500万元项目资金下达乡镇,完成项目286个,重点解决易地搬迁点、零散搬迁户、水源点枯竭、水质不达标、管道老化、部分饮水安全项目无串户管等影响脱贫考核的突出问题;2019年4月份进入干旱以后,组建4个检查督查组每周1次对8个乡镇因干旱临时性缺水进行排查核查出现的因干旱临时性缺水问题,把2019州级下达的抗旱资金15万元、2019第一批省级下达的抗旱资金40万元、2019第二批中央下达的抗旱资金80万元共计135万元全部下达乡镇,用于解决因旱导致的部分群众临时饮水困难。
②对农村饮水水质进行动态监测,推动水质有效提升。2019年选取41个点分别在4月份枯水期和9月份丰水期进行了水质抽样检测。水质合格率从2014年的18.2%提高到2018年64 %和2019年年的68.3 %(超过省下达66.71%的指标)。
③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监督进行制度建设,完善管护机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三个责任”和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明晰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水行业监管责任、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逐步建立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④对农村饮水安全及农村水利项目系统进行维护和规划,让巩固提升有后径支撑。及时更新维护“水利应用门户网站”、“水利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系统”等信息数据系统。通过努力,全县集中供水率从2014年的74%提高到92%,自来水普及率从58%提高到93%,基本实现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安全全覆盖,水质合格率从2014年的18.2%提高到2019年年的68.3 %(超过省下达66.71%的指标)。经我局认定全县8个乡镇84个村居委会所有村组自来水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35升以上,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均达到脱贫标准。
⑤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小水电摸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5万千瓦(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认真摸底排查全县共有装机容量5万千瓦(不含)以下小水电站20座,均分布在我县鄂嘉镇,其中:①运行17座,②在建(停建)2座(纳嫩河三级水电站、小江河二级水电站);③停运1座(小江河一级水电站);积极稳妥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审查批复工作。完成了《双柏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我县参与此次清理整改的20座小水电站,保留类0座,整改类18座,退出类2座;积极统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时按质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51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59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8.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3,446.36万元对比,减收2,437.95万元,减幅70.7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水利资金投入减少,主要是小沙河水库工程及16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59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93万元,占总支出的47.6%;项目支出1,361.48万元,占总支出的52.4%;与上年5,036.36万元相比,减少2,437.95万元,减幅48.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投入项目工程减少,投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水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6.93万元。与上年1,090.49万元对比,增加146.44万元,增幅13.4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和工资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水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1.48万元。与上年3,945.84万元对比,减少2584.39万元,减幅65.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投入项目工程减少,投资减少。其中沙河水库工程及16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036.36万元对比,减少2,437.95万元,减幅48.4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投入项目工程减少,投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8%。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8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1.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97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6%。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6.农林水支出9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03.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4万元,水土保持支出2.15万元,水质监测支出4.64万元,防汛支出15.28万元,抗旱1.7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5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9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7.1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7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6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4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调出,“三公”经费调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24万元,下降25.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1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37.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调出,“三公”经费调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7万元,占49.42%;公务接待费支出4.37万元,占50.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度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质监测运送水,防汛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接待人次684人。主要用于各级各部门检查水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分析预算的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业务接待费、水电费、车旅费、燃油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32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4.83万元,固定资产2687.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0.1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322.73 | 4634.83 | 2687.9 | 46.47 | 54.8 | 2586.6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双柏县水务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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