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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人工防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4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2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府办发电〔2019〕11号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年的人工防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和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人工防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人工防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分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抓好人工防雹工作,确保防雹区域内不出现冰雹灾害,防雹期间不出安全事故。一是各乡镇要加强对人工防雹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内人工防雹作业点的建设、维护及管理,保证作业点水电路畅通,确保作业点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要认真招聘选拔作业队员,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开展气象灾情调查和上报,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县气象局要做好全县区域内人工防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作业设备、弹药购置调配,组织做好人工防雹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测、管理、保养维修等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各炮点作业队员的技术培训,加强值班,科学指挥各炮点开展人工防雹作业。三是县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2019年人工防雹工作。

二、认真开展作业点设置“双批准”工作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人工防雹增雨指挥部的要求,每年开展人工防雹增雨工作以前,作业点就位必须实行“双批准”制度,未获得安全等级评定及作业点设置审批的作业点禁止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我县通过云南省气象局安全等级评定合格的防雹作业点有妥甸镇老黑山、九石,大庄镇格拉街、干海资、各三郎,法脿镇白竹山,安龙堡乡新街,爱尼山乡大箐,独田乡独田共9个点,即我县2019年可以开展人工防雹的作业点共有9个。各乡镇要在广泛征求人工防雹作业点所在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人工防雹工作,并向县指挥部提交申请表,由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统一报州政府审定批准后方可设点开展人工防雹工作。

三、明确时间,加强宣传,确保安全

根据我县粮烟生产情况,结合历年冰雹灾害发生时间和规律,我县2019年的人工防雹工作从6月9日开始,9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9-12日培训作业人员(9日下午报到,10-12日培训),6月13-15日作业点就位,9月30日前撤点结束。时间安排如需变动,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各乡镇、县气象局要采取粘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宣传措施,积极宣传人工防雹相关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通过正面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了解开展人工防雹工作的必要性,消除对人工防雹工作的误解。同时要加强人工防雹安全知识宣传,督促防雹作业点切实抓好作业人员安全、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炮弹安全、高炮安全、炮点基础设施安全等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请于2019年5月25日以前向县指挥部报送人工防雹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提交作业点就位审批表(见附件2)。审批表请通过电子政务网报送到双柏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气象局)。

(二)设置防雹作业点的乡镇要负责所属作业点作业人员的选拔,每个作业点4名作业队员,根据工作实际,妥甸、法脿、安龙堡分别增加1名机动作业队员。要求从作业点附近选拔思想、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听指挥,能在整个防雹期间坚守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50岁的男性公民,经当地村委会、派出所政审,卫生所体检合格后报县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请各乡镇并将所选作业人员花名册及政审表(见附件)、体检表于6月4日前报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并通知所选拔人员于6月9日下午到气象局报到(须携带身份证)。作业点人数不够的一律不得开展人工防雹工作。

(三)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组好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要提前做好弹药购运和相关物资的采购、人工防雹作业公告等工作。

(四)设点的各乡镇于6月5日前协助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作业点的相关准备工作,主要是作业点设施的维修和作业方向障碍物清除等工作,确保作业点水电路畅通,能按时就位。

附件:1.双柏县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职责

2.人工防雹作业点就位申请表

3.人工防雹作业人员政审表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双柏县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职责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金彦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田文鼎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李加翠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 牛泽华        县财政局局长

          孙绍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清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明龙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  梅       县水务局局长

          李泽莅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苏兴荣       县民政局局长

          吕  宝       县应急局局长

          杨  军       县审计局局长

          沈华清        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晓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永春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吕吉生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金仙       双柏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瞿  波       妥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子金       大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杭津       法脿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景发       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曹兴国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峻       独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德智       县气象局副局长

县人工降雨防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加翠同志兼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长:负责县指挥部领导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全县增雨防雹会议,研究、解决增雨防雹重大问题;审定全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规划、计划以及方针、政策和决定;人工增雨防雹跨县作业协调以及作业空域协调;人工增雨防雹工作重特大突发安全事件的指挥协调与处理。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主持指挥部全面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协调研究解决增雨防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指挥长制定全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方针、政策和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决定;协助指挥长做好重特大增雨防雹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

县气象局:组织实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的人工增雨防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统一协调、技术指导和作业设备、弹药的购置、调配;组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设备、弹药的安全技术检测、管理、保养、维修和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空域的申请、指挥和作业天气预警;负责人工增雨防雹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向社会发布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配合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作业点建设用地的征用协调和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设施的保护和维护,处理相关纠纷;负责辖区内作业人员的选拔、政审、体检工作,并做好作业人员的管理。

县人武部:负责督促乡镇人武部门加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民兵的选拔与管理,帮助做好全县增雨防雹民兵培训,协助存储弹药。

县公安局:负责作业人员政治审查。负责增雨防雹专项物资存储使用的监督管理,购运弹药等专项物资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开展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将增雨防雹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按县政府决定做好增雨防雹专项资金计划、核拨及使用监管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县应急局:负责对全县各作业点基础设施、作业设备及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安全检查和督查。

县烟草公司:负责按县政府决定落实增雨防雹资金,协助做好烟区防雹规划。负责烤烟冰雹灾情调查核实。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增雨防雹项目规划,提供农业相关灾情信息。

县水务局:负责提出人工增雨需求计划,提供全县库塘蓄水情况,协助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提出全县森林防火增雨增湿需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做好增雨防雹作业点建设中的相关工作。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协助做好全县人工增雨防雹雷达、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监管、维护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人工增雨防雹专项资金的监管、审计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冰雹等灾情的收集、报送工作。

县委宣传部:协助做好人工防雹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供电公司:协助做好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的用电保障。

县财保公司:做好粮烟作物的灾情核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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