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双柏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出台复工复产相关支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州统计局审定,一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23万元,同比下降0.5%,降幅较1—2月收窄5.5个百分点,降幅低于全州平均水平(13.3%)12.8个百分点,在全州十县(市)中排名第5位。
一、消费市场运行主要特征
(一)经济活动逐步释放,消费市场逐渐恢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县商贸企业2月停业停工现象普遍,消费品市场受到较大冲击,疫情对商贸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了较大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现较大幅度的回落。随着疫情防控的成效不断显现,复工复产的进度加快推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断恢复,疫情的影响正在逐渐减弱,特别是前期压抑的一些经济活动逐步释放出来,出现补偿性的消费。3月当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45.4万元,同比增长8.6%,降幅比2月收窄23.4个百分点,市场活力恢复迹象明显。
(二)城乡市场同步回升,商品零售支撑有力。从企业经营地看,3月城镇和乡村市场均有好转,全县城镇消费市场实现零售额21371.8万元,同比增长0.5%,降幅较上月收窄6.4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市场实现零售额12251.2万元,下降2.2%,较上月收窄8.4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一季度全县商品零售类实现零售额27589.3万元,增长0.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餐饮收入类实现零售额6033.7万元,下降3.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商品零售类收入实现了正增长,有力支撑消费市场。
二、消费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住宿、餐饮行业受疫情冲击严重。从春节黄金周到2月底,随着疫情的扩散以及人们对疫情传染性的认识,加之政府对流通、出行、商贸等领域的行政管制,大量门店停止营业,全民几乎“宅”在家。面对“冲击”,住宿业、餐饮业首当其冲。一季度,全县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实现零售额6033.7万元,同比下降3.9%。29家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中,13家营业额下降,占44.8%,疫情对住宿和餐饮业影响尤为突出。
(二)网购对实体店冲击较大。疫情期间,大部分消费者只能通过网购实现消费。按现行统计规定,购买县外单位消费品不能统计到本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因此,随着人们消费习惯的逐渐改变,网购对实体店消费冲击会越来越大。
(三)消费信心恢复如常尚需时日。目前,尽管我县为疫情低风险区,但随着国外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境外输入风险加大,加之无症状感染者趋增,居民外出消费仍然持谨慎态度,对除基本生活需求外的高端改善性消费需求偏低。
三、几点建议
(一)积极发挥金融财税的支持作用,做好对受冲击行业和特殊人群的支持与帮扶。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相关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减免税费,号召和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等提供专项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支持,积极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以高质量的健康供给推动健康消费发展。
(二)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疫情过后,消费者对消费场所的卫生标准将提高要求。相关部门应建立公共场所消毒保洁规范,提高超市、市场、酒店和饭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加强公共环境卫生监管与健康生活习惯教育引导,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鼓励企业创新消费模式,“化危为机”补短板。疫情发生以来,非接触性服务消费迅速推广,“宅经济”“宅消费”应运而生,线下实体与电商“冰火两重天”,疫情推动了消费渠道的升级。应引导企业主动拥抱互联网,特别是住宿、餐饮、零售等依靠传统销售渠道的企业,需紧扣消费方式的转变,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设备,着力构建现代供应链,实现人、货、场三者之间的最优匹配,创新消费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要深入挖掘乡村市场潜力,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将线上销售渠道向农村地区下沉,充分激发乡村消费市场活力。
(四)提高收入水平,提振消费信心。收入是消费的决定因素,是扩大消费需求的现实基础。在当前以猪肉为首的食品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只有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才能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增加消费支出,最终刺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全县上下应努力实现收入增加计划,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并逐步缩小不同收入人群收入差距,使城乡居民形成收入稳步增长的心理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二是为鼓励民众积极消费,可参考部分地区发放消费券等方法刺激民众进行积极消费,不断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