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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22719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3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通〔2021〕16号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堵塞非税收入征收中的漏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 号)、《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县级实际,双柏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8日制定印发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政通〔2016〕93号)。伴随财政改革不断深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政策的不断调整,国务院、财政部先后出台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财预〔2017〕160号)和今年3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办法》与国务院、财政部、省、州出台的相关政策不符,决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废止《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政通〔2016〕93号)的执行。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