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柏县财政局、双柏县扶贫办安排下达我镇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587.5万元,主要用于普岩村加州鲈鱼养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大庄社区蔬菜种植加工资产收益项目、普岩虾蟹养殖园至老郭家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为保证项目扎实有效开展,达到预期效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规划布局
大庄镇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项目规划参照省、州、县关于扶贫资金安排的要求,坚持“对象精准、目标精准、资金精准、项目精准”的原则,重点用于与巩固大庄镇脱贫成效息息相关的经济发展和道路建设项目。规划项目3件,其中资产收益扶贫项目2件,投入资金520万元;产业道路硬化项目1 件,投入资金67.5万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通过与企业合作,通过将扶贫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类项目建设资金,企业负责建设,建成后通过租赁和带动发展的方式,企业每年按照方案要求将租金支付给行政村作为村集体经济,行政村将收益资金分配给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企业+行政村+贫困户”的模式,创新产业扶贫新模式,建立贫困户资产收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发挥效益,稳定贫困户收入,如期脱贫,项目受益尹代箐、各三郎、洒利黑、代么古、麻栗树、桃园、6个行政村辖区内的2119户7419人,直接收益856户 297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受益普岩村委会532户1865人,直接受益111户44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发展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建立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按照未脱贫人口达到贫困退出指标和已脱贫人口巩固后续帮扶措施稳固脱贫成效的要求,统筹整合资金,确保完成增收减贫任务和巩固脱贫摘帽成效,同步建成小康。
三、项目规划内容、规模及投资概算
共规划资产收益项目2件,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件,项目规划总投资587.5万元。资产收益项目计划通过“企业+行政村+贫困户”的模式创建贫困户资产收益联结机制。
(一)大庄镇普岩村加州鲈鱼养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1、合作模式。规划通过与楚雄天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大庄镇普岩村投入沪滇扶贫协作资金320万元实施加州鲈鱼养殖项目,引进淡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投入200万元建设加州鲈鱼淡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水处理系统一套(含微滤设备、低压溶氧设备、水力旋流分离装置、监控设备以及配套基建等),投入120万元建鲈鱼生产养殖池塘8个(不少于60亩水面)。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采取租赁承包等经营模式,引进合作企业,在土地流转、租金收益、种苗提供、劳务用工、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建档立卡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完工结算验收后产权移交给尹代箐、各三郎、洒利黑、代么古4个村委会共同管理。企业每年按照不低于投资金额7%的要求支付租金,租金根据4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按比例进行分配,作为4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
2、产权归属。该320万元沪滇资金建设项目资产作为尹代箐、各三郎、洒利黑、代么古4个村委会的固定资产,由4个村委会共同拥有产权。
3、资产收益。项目经营期内,由4个村委会和企业签订租赁协议,企业每年按约定时间向4个行政村支付租金,具体为投资总资金320万元的7% (即22.4万元)作为4个行政村(尹代箐、各三郎、洒利黑、代么古)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根据各行政村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按比例分配,即尹代箐4.76万元、各三郎5.18万元、洒利黑5.58万元、代么古6.88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贫困户因大病、因灾等突发事故造成贫困的临时救助和村集体公益事业,兜紧兜牢贫困底线。租赁合同五年一签,五年期满后楚雄天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如企业终止该项目经营时,必须将已经建成的固定资产归属以上4个村委会,企业不再主张有关财产权利。
4、权利与义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应该积极帮助协调落实项目用地、水电路配套以及支持项目发展和疫病防控、种源优化的各种政策、资金、人力和科技资源支持,综合促进项目建设和运营,尽快体现扶贫和产业发展的双重效果;企业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投资和运营的责任。企业不能履约的,行政村可将已经建成的固定资产收归所有,并要求企业按该项目投资总额10%赔偿;若企业不归还对应产权的,则必须归还投资的320万元资金,并附加投资资金的10%作为赔偿金。
(二)大庄镇大庄社区蔬菜种植加工资产收益项目
1、合作模式。规划通过与双柏县农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大庄镇大庄社区投入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00万元建设蔬菜加工厂。其中60万元建设加工厂房200平方米及配套、95万元建设150立方米冷库一座、45万元用于供电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产权移交麻栗树、桃园2个村集体,通过租赁承包经营模式引进合作企业,在土地流转、蔬菜种植、产品收购、吸纳就业等方面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由大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完工结算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麻栗树、桃园2个村委会共同管理。企业每年按照不低于投资金额7%的要求支付租金,租金根据2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按比例进行分配,作为2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
2、产权归属。该200万元沪滇资金建设的大庄社区蔬菜加工厂作为麻栗树、桃园2个村委会的固定资产,由2个村委会共同拥有产权。
3、资产收益。项目经营期内,自2020年大庄社区蔬菜加工厂投入使用之日起,由麻栗树和桃园2个村委会与企业签订租赁协议,企业每年按约定时间向2个行政村支付租金,具体为投资总资金200万元的7% (即14万元)作为2个行政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根据各行政村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按比例分配,即麻栗树6万元、桃园8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贫困户因大病、因灾等突发事故造成贫困的临时救助和村集体公益事业,兜紧兜牢贫困底线。租赁合同五年一签,五年期满后双柏县农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如企业终止该项目经营时,必须将已经建成的固定资产归属以上2个村委会,企业不再主张有关财产权利。
4、权利与义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应该积极帮助协调落实项目用地、水电路配套以及支持项目发展和疫病防控、种源优化的各种政策、资金、人力和科技资源支持,综合促进项目建设和运营,尽快体现扶贫和产业发展的双重效果;企业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投资和运营的责任。企业不能履约的,行政村可将已经建成的固定资产收归所有,并要求企业按该项目投资总额10%赔偿;若企业不归还对应产权的,则必须归还投资的200万元资金,并附加投资资金的10%作为赔偿金。
(三)普岩虾蟹养殖园至老郭家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
计划投入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67.5万元,硬化普岩虾蟹养殖园至老郭家产业发展道路1条,长2250米×宽3米×厚0.2米,C20混凝土1350立方米。
四、项目实施进度
大庄镇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 从2020年3月底启动,到2020年10月底前全面结束,具体实施步骤是:
(一)2020年3月底,项目规划、评审,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二)2020年4月,成立机构,制定措施,层层签订建设责任状,开好群众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底,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2020年10月底前,完善后续管理,查缺补漏,并完成镇级验收、报账工作。
五、项目实施管理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镇将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扶贫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行政村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其职责: -是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三是认真组织力量,抓好项目实施,做好督查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做好与县级项目资金整合部门的协调联系;五是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组织项目验收,做好查缺补漏,完善项目资料、总结典型经验。
(二)实施管理
1、严格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认真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在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项目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资金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镇级根据县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及资金拨付情况,按照项目类别、资金性质、实施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等便于公众及时知晓的地方进行公示公告。项目公告分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公告公示。村、组分别根据项目安排情况在实施地点和项目收益范围内进行公告,重点做好到村项目的公告公示。公告公示的时间应保留10天以上,并保存好公告公示的文字、数据、照片材料等,严禁建设豪华公告公示牌。
2、严格项目计划。严格按照县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项目资金、扶持标准、定额和预算。由于农村群众在确定项目时随意性、反复性较大,有不确定因素,因此到户项目(花名册)以及所扶持发展的产业类型、规模等仅作为预报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到自然村和到户项目可根据情况在本行政村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实际落实的村落、农户、面积、兑现资金和组织报账。
3、发动群众投工投劳。项目的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正面教育和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力求小的投入干出大的项目,要通过砂石、水泥、管材等材料供给,采取请技术员指导,租赁机械等方式,发动村民小组组织群众实施,技术员指导费用和租赁机械费用可以在该项目资金中列支。
4、严格招(邀)标程序。工程项目需要承包的,严格按照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双柏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双办字[2017]28号)的管理要求,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扶贫办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5、严格执行项目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行业部门的物资采购按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专项扶贫项目所需的水泥、管材等根据量的大小来确定采购办法,用量较小的可由镇人民政府把关,村组自行采购,大宗物资严格按照物资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6、严格项目督查。项目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镇扶贫办每月对项目全面督查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镇人民政府派驻相关人员蹲点抓,并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每月向主管部门专题汇报一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月上报一次项目进度。同时,建立健全党员群众监督制度,成立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群众参与的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1、严格实行镇级报账制。行业部门整合的项目资金,按照《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政办发[2018]84号)及相关要求执行。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双政办发[2018]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采取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所有开支必须符合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账务规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单必须有施工方代表、项目村村民小组长、村委会主任、项目主管部门站所负责人、分管项目副乡镇长认可签字。
2、严肃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项目资金587.5万元,通过双柏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到大庄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由大庄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组对已完工未验收的项目开展全面验收结算工作,实行镇级报账。“严格执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度,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0%预留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予以拨付”(《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楚贫便签[2018]101号))。
项目预拨付比例。对补助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预拨付资金比例不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的50%;对补助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拨付资金比例不能超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总额的30%;其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款,对直接用于农村贫困户的项目,可以一次性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资金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在项目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提交申请变更文件。未列入项目资金计划的,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镇人民政府领导没有审核签字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不予报账和拨付资金。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并完成镇级报账后,方可拨付全部资金。同时项目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必须完成镇级报账。
4、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款。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审批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相互衔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发包的基建工程款按合同条款直接拨入施工队对公账户,执行“公对公”资金支付,严禁将项目款转入施工队个人账户,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安全运行。村民小组自主实施的项目由村民小组议事成员按照项目进度提交拨款申请,经项目村委会、项目主管站所、分管领导、镇长审批后将项目资金拨付村民小组议事成员,村民小组议事成员要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和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接受村民监督。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套取、截留、虚报、骗取、冒领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5、加大监察、审计力度。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加大对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督查、审计扶贫项目资金的 拨付及使用情况,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精准到人、精准到户、精准到村,确保资金足额、合规、合法拨付。
(四)项目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级验收,扶贫项目的实地检查和验收率要达到100%,且子项目完成一件,验收一件,报账一件。扶贫项目完成后,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验收,发现项目建设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再验收;单个项目投资超过200万元的镇级初验后报请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2、扶贫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和省、州的扶贫开发政策、相关制度规定、项目计划批复及变更文件、项目建设标准等;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效益等情况。
3、项目验收评定结果原则上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五)加强后续管理
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加强后续管理,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镇人民政府协助项目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确保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项目受益村建档立卡户持续稳定增收难题。通过扶持企业种养殖,将有效带动全镇的水产养殖和蔬菜种植业全面发展,实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可培育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项目区经济结构将更趋合理,可初步形成依托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开发,优势互补的特色支柱产业。一镇一品、一村一业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为农民增加收入创造了条件。同时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收购,将带动项目附近的大庄、尹代箐、各三郎、洒利黑、普岩等村委会种植蔬菜5000亩以上,带动务工150人,增加群众收入1000万元以上,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普岩虾蟹养殖园建成后,将改变双柏周边县市乃至云贵川对水产品的清费结构,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让人民吃到安全、绿色的农副产品,而且通过该项目的辐射效应,可带动小湾水库以及昆明、丽江、大理的渔业和养殖设备的升级换代,使渔业产业进入优化升级全面自动化、数据化养殖的新理念,也为双柏地区的贫困农民增收脱贫找到新的突破口,更为双柏县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此项目的实施更可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可利用经过水产养殖后换出的富含有机物的水来浇灌种植的农作物,有效减少化肥的使用量,从而提高农作物的有机化程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完全解决我国传统养殖业的鱼类度夏难,生长缓慢,鱼苗成活率低,农作物农药用量多的瓶颈问题,为渔业养殖和繁育提供绿色、环保、安全的生态养殖区域,为开发更有难度的鱼种繁育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大庄蔬菜加工厂建成后,可以充分利用双柏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促进蔬菜的产业化生产经营,形成谷物种植与蔬菜种植相结合的多元化农业,有利于土壤肥力及水土的保持,合理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同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为当地传统的农耕生产模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广大种植户学到了先进的种植管理技术,对科学化、产业化的新型农业转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土地的利用更趋于合理。企业基地生产中使用的农家肥由技术人员统一指导进行高温堆捂无害化处理后方能供给基地使用,施用的水溶性肥料由公司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施用,肥料使用严格执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的规定,根据农作物生长需要确定配方肥料品种、施用数量及施用方法,肥料使用坚持以农家肥为主,严格控制化肥施用,严禁施用“三无”产品的化肥;农药使用严格按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标准执行,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禁限用农药,大力推广施用粘虫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适时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进行病虫害防治,并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为有效防止滥用农药化肥对土地的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三)扶贫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项目受益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解决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难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同时也可以解决7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有了新的增长点,进一步盘活村集体经济。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