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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双〕应急案〔2024〕2号

索引号:ajj -/2024-0927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文章来源:典型案例 文  号: 发文日期:

案例:双柏县法脿镇笙XX酒店违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件:2024年2月7日,双柏县应急局、法脿镇人民政府和法脿派出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中发现,双柏县法脿镇笙XX酒店超市一楼夹层储藏室存储烟花爆竹制品(中国红788湖南浏阳产4盒,中国红888江西醴陵产5盒,中国红1088江西醴陵产6盒,焰舞芭蕾100发贵州宁旺产1箱,招财纳福100发浏阳新沙产2箱,炫夜100发浏阳高坪产1箱,彩鱼80发浏阳高坪产1箱,财富天下128发浏阳南凤产2箱,中国红江西醴陵产30公分58盘,中国红江西醴陵产40公分43盘,江西醴陵产长寿电光火炮200型56封,中国红江西醴陵产45公分2盘,中国红江西醴陵产50公分33盘,满堂红20公分江川产19盘,长寿电光炮200头万载县产443封,中国红江西醴陵产60公分22盘),并且该楼房一楼为百货超市、二楼为餐馆、三至四楼经营住宿、五楼歌厅。存储烟花爆竹室内存放电饭锅、塑料制品、香烟等日用百货和香火、香纸和冥币等易燃品;存储层布有照明电线;存储层底板为木制层板,高近1.7米,空间狭窄;店内未配备消防器材和张贴明显的安全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五条第四县规定,对其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查处理由及结果:双柏县法脿镇笙XX酒店超市一楼夹层储藏室存储烟花爆竹制品行为,违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第三条第一、二、三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第九条第一、四、六款和第十条第一、二、三、八款规定,存在无法保障安全储存危险物品(烟花爆竹)标准要求安全事故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双柏县法脿镇笙XX酒店超市储存烟花爆竹制品,依法查封扣押。经现场对负责人郭XX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储存宣传教育,认识到储存场所极易引发爆燃的危险性,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的规定,对违法企业负责人郭XX给予教育警告,责令停止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就地封存,移交公安部门组织销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和无经营许可擅自销售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违法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技术规范,违规超量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双柏县应急管理局对双柏县法脿镇笙XX酒店超市一楼夹层储藏室存储烟花爆竹制品行为的行政处罚,强化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