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先户,属海资底村(居)委会村民,住房于2024年5月15日(修缮加固)完毕,工程结算费用为26402.2元(其中:政府补助18000元,农户自筹8402.2元)。村(居)委会于2024年 5月 16日在本村(居)委会上墙(公开栏)公示7天(不得低于5天)、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期间没有接到相关意见,没有异议。
特此证明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