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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公示结果证明

索引号:ans -/2024-0814002 公文目录:农村危房改造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张永先户,属海资底村(居)委会村民,住房于2024515日(修缮加固)完毕,工程结算费用为26402.2元(其中:政府补助18000元,农户自筹8402.2元)。村(居)委会于2024年 5月 16日在本村(居)委会上墙(公开栏)公示7天(不得低于5天)、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期间没有接到相关意见,没有异议。

特此证明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