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241901000
楚雄州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依规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防震减灾规划;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震情信息速报,提出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开展地震科学技术交流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和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重新修订编制了《双柏县2023年地震应急预案》、《双柏县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双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地震应急准备几项重点工作的函》,要求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对照《双柏县地震应急预案》对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各村(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村组地震应急预案》,并经常性的熟悉预案,随时应对地震突发事件。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断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对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和能力。
3.树牢风险意识,强化统筹调度。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和能力,召开全县防震减灾联席会议1次,组织全县地震应急演练1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讨论研究防灾减灾工作2次;结合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检查汇报双柏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3次;县人民政府党组听取全省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2次,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省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把全县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4.预防为主,切实提高地震监测水平。一是持续加强震情值班。严格落实“震情跟踪方案”和“震情值班制度”,加强1个基准台、3个基本台、12个一般台专项巡查和运行维护,有力保障台网正常运行和信息传输,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二是严格落实会商制度。坚持周、月、季和每半年、全年会商,累计上报各类会商报告73个,制定春节、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的震情跟踪保障工作方案,努力做好重点时段的震情信息服务保障畅通工作。编制完成《2023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对年度重点危险区进行预测判定,科学把握震情发展变化规律。三是不断加强基础建设。7个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台站成功并入全国台网建设,“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涉及双柏7个台站和地电阻率项目前期扎实开展,向省、州地震部门争取资金39万元,完成全县39所学校地震预警终端项目建设。
5.加强监管,着力夯实震害防御基础。一是修订预案,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及其应急工作程序,县抗震救灾工作成员46个单位和8个乡镇均完善了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备到县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对县抗震救灾工作成员单位和乡镇应急工作情况检查;二是印制应急流程图,为了便于掌握地震应急流程,指挥应急,制作双柏县地震应急预案口袋书200本和地震应急流程图200套,及时发放到各单位和乡镇;三是积极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信息采集工作。全县共完成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4592件,其中加固工程3872件,新建工程720件,农村房屋加固工程共计176户,其中农介改4户,农村房屋抗震设防加固172户;四是加强群测群防,把各乡镇党政综合办主任、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水库管理员纳入防震减灾助理员、灾情速报员、地震宏观联络员的管理,定期开展“三网一员”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报告、核实辖区内出现的宏观异常现象,严格实行地震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五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县级培训,县级各部门、学校、各乡镇参加了培训。县级教官团组织开展了部分村委会和县级部门的培训,其余县级部门、乡镇和村委会根据县级培训的内容自行组织开培训,2023年培训3期389人;六是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对全县重大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开展监督检查4次;积极推动减隔震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目前全县使用减隔震技术工程项目21个;七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以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为主导,充分利用“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五个一”进校园活动为抓手,多形式推动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2023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9177份,咨询人数272多人。发布宣传报道20期,累计阅读量已超过22740人次,到各乡镇学校共计开展演练30场次,制作报道防震减灾宣传专题新闻1期;八是加强业务培训,建设基层宣传队伍。扩大动员社会力量,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地震、科技、教育等业务骨干、“三网一员”地震宏观联络员为主体的队伍建设,重点对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展地震科普培训知识讲座和地震应急自救互救培训,目前全县共计培训3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双柏县地震局。
纳入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地震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075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256.97元,占总收入的98.0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500.00元,占总收入的1.93%。与上年1172626.78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1869.81元,下降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155126.78元相比,减少114869.81元,下降9.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与上年17500.00元相比,增加3000.00元,增长17.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财政拨入了6·10双柏5.1级地震应急处置经费,而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的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2022年县财政拨入了6·10双柏5.1级地震应急处置经费,而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的收入;其他收入增加了3000.00元的主要原因是省、州地震主管部门拨入了地震台站台网运行维护费及双柏县地电阻率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的前期经费。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0756.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256.97元,占总支出的95.62%;项目支出46500.00元,占总支出的4.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与上年1293527.38元相比,减少232770.41元,下降18.00%。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094126.78元相比,减少79869.81元,下降7.30%;项目支出与上年199400.60元相比,减少152900.60元,下降76.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了6·10双柏5.1级地震应急处置经费,而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的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了我局调出双柏县职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及利息和人员增资补发,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州地震主管部门拨入了6·10双柏5.1级地震应急处置经费,而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4256.97元,与上年1094126.78元相比,减少了79869.81元,下降7.3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8411.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与上年1022868.29元相比,减少了64456.92元,下降6.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845.60元,占基本支出的5.51%,与上年56258.49元相比,减少412.89元,下降0.73%。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了我局调出双柏县职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及利息和人员增资补发,而2023年没有此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下降的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意识,厉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500.00元,与上年199400.60相比,减少152900.60元,下降76.6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与上年相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州地震主管部门下拨了6·10双柏5.1级地震应急处置经费,而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33500.00元,劳务费1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256.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1155126.78元相比,减少114869.81元,下降9.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了6·10双柏5.1级地震应急处置支出,而2023年没有此项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30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与上年150352.79元相比,减少27052.43元,下降17.7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2216.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084.16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806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与上年69205.39元相比,减少11141.67元,下降16.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825.64元;事业单位医疗28288.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284.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6.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65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与上年64035.00元相比,增加1005.00元,增长1.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5040.00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385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2%,与上年871046.49元相比,减少77193.60元,减少8.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2307.29元(基本工资252564.00元,津贴补贴103812.00元,奖金29427.00元,绩效工资29993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67.29元,其他工资福利指出2000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545.60元(办公费39504.00元,水费796.50元,电费2800.00元,邮电费360.00,差旅费643.00,公务接待费980.00元,工会费6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62.1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元,决算为3094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62.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7%,完成年初预算的65.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元,支出决算为3094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6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持续抓好正确的政绩观,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严格控制机关运行保障支出,重点围绕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从严从紧,抓好厉行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持续推动我局习惯过紧日子,从严管理“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3.61元,增长4.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3.61元,增长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98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一是因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了303.61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2022年我局未预算也为支付公务接待费,而2023年因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预算也实际支付了980.00元的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震应急准备和防灾减灾救灾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45.60元,与上年132258.49比上年减少50712.89元,下降38.34%,主要原因是上年因防震减灾宣传的实际需要,制作、印制了相关的宣传资料,增加了相关费用,本年没有该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504.00元、水费796.50元、电费2800.00元、邮电费360.00、差旅费643.00元、公务接待费980.00元、工会费6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62.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柏县地震局资产总额322884.54元,其中,流动资产22400.77元,固定资产300480.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0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46.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62.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8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8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地震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02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