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555901000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发展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经济收入。
2.提升公共服务,有效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改善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治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置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取水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保障基层政权功能;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型、公益型、互助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全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约达5.93亿元,同比增长8%,完成大春作物生产4.23万亩;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总额2.0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169.68万元,同比增长12.4%,财政支出5465.51万元,同比增长21.0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7亿元,贷款总额1.06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3.6元,同比增长13%;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较好完成,实现经济总量和质量效益再创新高。
2.项目引领动力强劲。完成集镇“一水两污”、“精品示范村”、集镇“四化”、土地提质增效项目以及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等16个项目建设,累计投资9542.69万元,实现集镇供水正常化、基本农田面积持续增长、集镇整洁有序。加速推进9个行政村农村供水三年行动、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柏子村工厂化肉牛养殖等6个项目及干海资、白玉村、各三郎、晶科大庄4个光伏项目开工建设,全镇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完成“十四五”项目库中期调整,新增项目22个,新增总投资41亿元。
3.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年内完成代么古屋顶光伏、各三郎光伏并网发电,在建华电、晶科、国电投、长江新能源、京江5家光伏企业一期项目总投资37.74亿元,装机容量达78.75万千瓦,累计流转土地林地1.2万亩,兑付租金2782万元,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推动大庄鲜切花、青蚕豆、稻花鱼3个特色精品园建设,柏子村1000亩鲜切花精品园基地建设全面启动;完成早青蚕豆种植26000亩,产值5676万元;优质水稻种植7830亩,养殖稻花鱼7718亩,总产值2566万元,特色产业培强壮大。发展优质烟叶种植8350亩,烟后套种萝卜2000亩,鲜食水果1300亩。大力扶持肉牛、肉羊、肉驴养殖,实现畜牧规模扩群提量,年内荣获“州级肉牛养殖示范乡镇”称号,“稻鱼养殖”发展模式获州委主要领导批示,创成州级“万企兴万村”典型乡镇,全镇一产强、二产稳、三产快产业发展格局逐步显现。
4.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因村制宜推动实施普妈龙打坝、大庄社区马街子、尹代箐(以)外村等6个县级示范村和26个镇级示范村建设及普岩—大庄—柏子村“千万工程”示范带创建,人居环境逐年改善。扎实践行“两山”理念,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环境保护机制,全年常态化开展各级林长、河长等巡查2433次,完成各类交办、巡查问题图斑整改111个,完成退耕还林抚育2820亩,全民义务植树9.2万株,四旁植树14万株,木章郎村荣获省级森林村庄称号。深入开展农业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完成11个绿色食品品牌认证;完成1105.31亩耕地流出图斑和1918亩撂荒耕地攻坚整治;专班化推动20万千瓦光伏装机并网,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换挡提速。
5.城乡发展更加协调。按照“三线三区”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完成集镇区3横6纵道路,农村宅基地、集体、商业等26类用地进行调整及13个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入库工作,城乡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引入第三方加强对集镇建设管理,集镇区域更加整洁规范有序;持续巩固提升创文固卫工作成果,年内获评州级“健康乡镇”;推进实施3850.72亩土地提质增效、36公里河道治理、40.6公里生产用水管道输水、36.23公里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水、电、路、网、房等产业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断配套完善。主动融入昆明1小时、楚雄半小时经济圈、双柏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促进城乡农副产品产销、批、零、住、餐、娱、游等行业发展欣欣向荣,年内新开通日行20班次的妥甸—大庄城乡公交专线,极大方便群众县乡往返出行,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优势作用更加凸显。
6.乡村旅游加快发展。依托“‘观’万亩良田、‘游’千年古镇、‘赏’百里水美乡村、‘体’十里峡谷风光、‘走’一条红色旅游路线”的区位资源优势,新规划旅游线路3条,新建网红打卡点5处,完成200亩艺术彩稻种植、大庄“仙鹤稻花”3A级旅游景区创建规划、6个鲜食水果采摘园提升改造,乡村旅游发展累计带动群众增收1150万元。充分发挥大庄交通区位及农文旅资源优势,依托大庄仙鹤节等节庆活动,年内吸引县内外游客3万余人,乡村旅游促进大庄稻花鲜鱼、全驴宴、香米,石榴、枇杷、草莓等特色时鲜水果品牌影响力作用显著提升。
7.人民福祉全面提升。强化对全镇2027户7085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实施动态监测帮扶,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17284.01元,同比增长13.77%;落实春季学期“雨露计划”153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22户610万元,2022年至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3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22093人,参保率96.81%;养老保险收缴18515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6696万元。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580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65个;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7811人,转移就业12371人;发放城镇和农村低保52.6万元,临时救助31.68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9.97万元,高龄补贴22.72万元,特困儿童救助资金7.86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81.63万元。稳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00%,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医保报销率100%;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87.6%,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小升初升学率为100%,初升高升学率97%,教育教学质量保持8乡镇前列。
8.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年受理信访件12件,办结率100%,排查处理矛盾纠纷196件,化解率、“回访”率达100%;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6轮次,深入学校、企业、村组、重点户开展普法宣传1400场次,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建成应急指挥中心1个,组建应急抢险队伍15支,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1期,238个村组实现应急演练全覆盖,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聚焦非煤矿山、建筑工地、道路交通、食药品、自建房、校园安全等17个领域,排查各类隐患问题214个并逐一整改销号,全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9.深化改革纵深推进。聚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充分整合基层力量,整合12个镇属站所统一办公,实现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推动“一张清单明权责、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调强治理”“四个一”基层治理新模式取得新成效。建立大庄镇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和资金拨付五级联审联批机制,健全“三重一大”、项目管理、财务收支、设备采购、资产管理等系列制度,保持政府债务在绿色区间运行。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三年倍增”行动,年度新增市场主体343个,切实做好招商项目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0.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实施“清廉大庄”十大行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发展。深化践行“两个革命”,优化《大庄镇镇村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大庄镇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方案》,形成“实绩评分+个性化加分+季度考核”考核评比制度,干部考核更加科学高效。严格规范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扎实做好新时代国防动员、党管武装工作,年内入伍新兵9人,圆满完成兵役登记、战备执勤、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任务,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党管武装工作考核位于全县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
1.大庄镇党政办公室;
2.大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3.大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4.大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大庄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其他事业单位:
1.大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庄镇水务服务中心;
4.大庄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庄镇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6.大庄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大庄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
1.大庄镇党政办公室;
2.大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3.大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4.大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大庄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其他事业单位:
1.大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庄镇水务服务中心;
4.大庄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庄镇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6.大庄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大庄镇财政所。
纳入大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5284642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16338.13元,占总收入的85.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530087.01元,占总收入的14.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82433.17元,增长9.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62829.36元,增长13.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80396.19元,下降8.2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县各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增多,导致本年度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县各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增多,导致本年度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其他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变少,工作经费变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5291703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1120.69元,占总支出的32.09%;项目支出35935912.59元,占总支出的67.9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0674.79元,增长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7211.73元,下降5.39%;项目支出增加2157886.52元,增长6.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县各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增多,项目如期完工,支出较上年增加。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份之前我镇人员大幅度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县各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增多,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大庄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81120.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33906.69元,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721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大庄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35912.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919940.39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双财教〔2023〕92号大庄镇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20477.29元;双财农〔2023〕69号大庄镇湾塘至陈万庄沿河产业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80000.00元;双财农〔2023〕44号大庄镇省级抗旱救灾专项资金30000.00元;双财社〔2023〕60号大庄镇2023年村级计生宣传员省级生活补贴资金18720.00元;双财资环〔2023〕67号大庄镇第三批中央财政天保工程管护专项资金50000.00元;双财农〔2023〕104号大庄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80000.00元;双财社〔2023〕35号大庄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支出专项资金30000.00元;双财综〔2023〕16号大庄镇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840000.00元;双财农〔2023〕38号大庄镇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楚雄州项目资金3950000.00元;双柏县乡村振兴局汇入2021年项目管理费50000.00元;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汇入五进宗教场所活动经费1596.00元;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192546.00元;双柏县审计局汇入内审工作经费4449.76元;双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转入2022年乡镇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活动经费3000.00元;双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转入2022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6334.00元;双柏县人武部转入双柏县第二批对口支援耿马县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72.00元;双柏县人武部转入普岩乡村振兴项目经费40000.00元;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费25400.00元;县委组织部转入2022年农村党员教育活动经费23076.20元;双柏县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委员会转入委员活动经费10000.00元;双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转入州县乡人大代表视察经费2000.00元;双柏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统筹户退回李世高11-12月统筹外养老金3520.00元;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汇入管护费20000.00元;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汇入旅游规划经费4666.48元;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汇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0000.00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入大庄镇总体规划补助资金33300.00元;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汇入2020年公租房维修管理费9839.00元;双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汇入阵地活动建设经费3000.00元;双柏县审计局汇入木章郎村委会工作经费10000.00;双柏县林草局汇入2020-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费4403345.00元;双柏县林草局汇入2017年、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1150000.00元;县林草局汇入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18,692.50元;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户汇入2015年新建公租房建设项目资金315457.10元;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入2022年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补助资金1431.91元;双柏县乡村振兴局汇入和美乡村项目建设资金395769.20元;双柏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汇入大庄镇烟草公司捐赠款537000.00元;双财预〔2023〕8号双柏县财政局汇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30000.00元;双财预〔2023〕33号财政专户转入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电脑采购专项资金36000.00元;双财预〔2023〕70号财政专户转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双财预〔2023〕70号南京大学汇入定点帮扶双柏县大庄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双财预〔2023〕62号县委组织部汇入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80000.00元;双财预〔2023〕52号大庄镇离任干部补助经费专项资金466894.75元;双财建〔2023〕35号大庄镇2023年州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12930.00元;双财行〔2023〕76号大庄镇“清廉楚雄”建设经费50000.00元;双财农〔2023〕107号大庄镇第二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00000.00元;双财预〔2023〕37号大庄镇佘兴保、周发元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资金374176.40元;双财行〔2023〕95号大庄镇人大代表站活动阵地及机关党员活动室规范化提升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元;双财教〔2023〕35号大庄镇2023年州级科协专项资金7500.00元;双财建〔2023〕40号大庄镇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建设补助资金81000.00元;双财社〔2023〕10号大庄镇2023年村级计生宣传员州级生活补贴资金18720.00元;双财农〔2023〕73号大庄镇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140000.00元;双财农〔2023〕20号大庄镇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10000.00元;双财资环〔2023〕49号大庄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50,000.00元;双财社〔2023〕18号大庄镇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改造补助专项资金821,520.00元;双财建〔2023〕78号大庄镇第二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配套资金103800.00元;双财农〔2023〕67号大庄镇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20000.00元;双财社〔2023〕103号大庄镇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省级补助资金2282000.00元;双财预〔2023〕42号大庄镇烟叶生产收购考核及烟叶生产扶持补贴专项资金170000.00元;双财预〔2023〕42号大庄镇云产卷烟原料保障扶持、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补贴等资金150000.00元;双财农〔2023〕23号大庄镇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660000.00元;双财农〔2023〕14号大庄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35400.00;双财建〔2023〕29号大庄镇2023年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53,876.00;双财预〔2023〕73号大庄镇决算经费补助专项资金15000.00;双财行〔2023〕19号大庄镇2023年县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15000.00;双财预〔2023〕42号大庄镇云产卷烟原料保障扶持、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补贴等资金6045320.00元;双财社〔2023〕58号大庄镇2023年高龄津贴和原大队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贴州级补助资金4448.00元;双财行〔2023〕20号大庄镇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信访资金50000.00元;双财农〔2023〕8号大庄镇结转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元;双财建〔2023〕51号大庄镇2023年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60000.00元;双财资环〔2023〕38号大庄镇州级春冬救助专项资金12000.00元;双财行〔2023〕18号大庄镇2023年省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14000.00元;双财建〔2023〕45号大庄镇县级抗旱救灾应急资金100000.00元;双财农〔2023〕37号大庄镇2023年省水利救灾资金50000.00元;双财农〔2023〕114号大庄镇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8775.00元;双财预〔2023〕61号大庄镇保运转工作经费100000.00元;双财社〔2023〕109号大庄镇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专项资金192100.00元;双财农〔2023〕49号大庄镇2023年(第二批)省级抗旱救灾资金70000.00元;双财社〔2023〕50号大庄镇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人员生活补助资金39540.00元;双财农〔2023〕3号大庄镇结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735700.00元;双财农〔2023〕36号大庄镇乡镇扑火队员工资费用资金122020.00元;双财行〔2023〕53号2023年第二批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50000.00元;双财农〔2023〕3号大庄镇结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2643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76338.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5%。与上年相比增加3835529.36元,增长9.44%,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州县各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增多,项目如期完工,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0939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4%。主要用于用于人大事务288583.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68583.00元,统计信息事务29000.00财政事务267050.79元,纪检监察事务50,0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7037.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4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用于民兵管理和征兵支出42,0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活动75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467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354202.01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477.29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745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用于民政管理事务4448.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14101.13元,企业改革补助2,196.00元,抚恤542600.15元,社会福利385100.00元,残疾人事业13200.00元,其他生活救助2580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340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000.00元,计划生育服务3744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35969.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5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477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24773.42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917790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561450.58元,林业和草原593603.5元,水利951336.14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8986420.00元,农村综合改革7085099.3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51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公路养护551606.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35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103520.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8007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4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42000.00元,消防救援事务12202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600元,决算为214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1299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56%,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600.00元,决算为84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600元,支出决算为214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1299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600.00元,决算为84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尽量避免聚集开会,多以视频的形式进行召开,故“三公”经费较去年大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3948.19元,下降5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1037.00元,下降3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911.19元,下降65.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镇根据“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缩减经费支出逐年递减;二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对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并逐年减少;三是因2023年培训经费逐渐减少,导致我镇培训频率降低,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用于下村入户、县上办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调研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614.00元,比上年减少210161.39元,下降25.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镇厉行节约理念,节约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6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46000.00元,差旅费35700.00元,会议费46600.00元,培训费22700.00元,公务接待费84600.00元,劳务费42800.00元,工会经费6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91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柏县大庄镇资产总额8711877.57元,其中,流动资产6251826.31元,固定资产2460051.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4039.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125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大庄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双柏县大庄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32200555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