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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 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祥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退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洲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单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8个股室、两个中心,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人社股、生态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改革发展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股、草原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中心、林业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
所属独立核算单位3个,分别是:
1.双柏县国有林场
2.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林业经济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67.4亿元,增幅为29.9%,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1.86亿元,向上争取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41亿元。
2.防火工作扎实有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以水灭火”专业技能培训;统筹经费建设和提升全县106个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点建设,购买消防水车、高压水泵等基础设施;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连续39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3.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加大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及查处力度,全县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5件,合计罚款738546.71元,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4.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专题宣传,加强专项检查,持续开展物种监测研究,在恐龙河保护区建立2块试验基地,种植滇南苏铁6000余株开展回归实验并取得成功;与云南大学合作建立绿孔雀野外观测研究站1个,绿孔雀保护成效明显。
5.林草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成功申报并通过认定2个省级林木良种,年内培育云南松等60多个乡土绿化树品种近1000万株以上;全年完成林下经济产品采集加工产量592774吨,畜禽养殖991985头羽,实现林下经济产值339391万元。
6.是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总投资8982.2641万元,里程215.993公里的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已按计划在12月底前全部完工;双柏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除一期正在开展工程收尾和结算外,二至六期项目正在加强与企业的洽谈和前期工作推进,其中二期已完成林地流转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林权流转方案,设计单位开展林评林调、实地踏勘和林地图斑数据收集等工作,已签订框架协议的8个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建设方案编制。
7.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有序。完成1264亩植被恢复异地造林任务落实及5000亩低效林改造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0.4万株,安排补植补造5000多亩;集中力量开展全县林草湿荒普查并已圆满完成第一阶段任务;楚雄州双柏县2024年林草产业融合试验示范项目省州联合验收合格,拟争取在省级层面作为先进典型项目进行推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4辆,超编原因是:超编4辆车为消防水车,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不占车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69,406.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69,406.8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2,036,911.72元对比减少2,467,504.92元,减少20.50%,主要原因:2024年调出13人,退休1人,在职人员比上年57人减少14人,相应的支出费用比上年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9,165.4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63,968.75元、行政运行减少2,002,375.64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91,995.08元。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均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未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预算均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69,406.80元,其中:本年收入9,569,406.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69,406.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2,036,911.72元对比减少2,467,504.92元,减少20.50%,主要原因:2024年调出13人,退休1人,在职人员比上年57人减少14人,相应的支出费用比上年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9,165.4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63,968.75元、行政运行减少2,002,375.64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91,995.08元。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均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未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预算均为“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9,406.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69,406.80元,其中:基本支出9,264,906.80元,与上年12,036,911.72元对比减少2,467,504.9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3人,退休1人,在职人员比上年57人减少14人,相应的支出费用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项目支出预算均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06,746.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 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1,244,145.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开支的退休经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0,974.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4,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 死亡抚恤:81,400.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29,784.9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42,036.3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82,825.5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1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支出;2130201 行政运行:5,963,213.0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210201 住房公积金:547,860.9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9,334,906.80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2,042,640.00元,30102 津贴补贴:998,844.00元,30103 奖金:527,907.00元,30107 绩效工资:1,711,197.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0,974.08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821.32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825.59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945.05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47,860.96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000.00元,30201 办公费:10,000.00元,30206 电费:8,000.00元,30207 邮电费:36,000.00元,30211 差旅费:42,791.00元,30215 会议费:5,000.00元,30216 培训费:2,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72,609.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37,400.00元,30302 退休费:1,332,091.80元,30109 职业年金缴费:204,300.00元,30201 办公费:18,800.00元,30304 抚恤金:81,4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0元(机动车保险服务45,000.00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75,000.00元、车辆燃油30,0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只减不增,尽量减少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8.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其中1辆是消防水车,属特种用途车辆,不占编制,未有车编的车辆不纳入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县本级财力有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保证基本支出,年初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补助,故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2,600.00元,与上年857,220.00元对比减少174,620.00元,减少20.3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调至县行政执法局11人、调至县供销社1人、退休1人,2025年比上年减少13人,相应的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809,397.84元,其中,流动资产4,725,824.41元,固定资产12285475.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98,098.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0,098.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4,485.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