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协调监督集中受理或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站)报送县政 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中心开展服务制订相关的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日常规范;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中心工作的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对行政监管部门进场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做好县政府服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2016年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与县政管局合并,没有再单独编制决算报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4个机构,为股级,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服务股、技术信息股、交易监管股。2016年8月,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将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财、物并入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4个股室,即综合股、政府采购交易股、工程建设交易股、产权交易股。2016年末实有人员17人,其中领导3人,公务员3人,事业人员11人,总人数较上年增加2名。无离退休人员。2016年8月将1辆公务用车交县车改办后年末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收入、支出情况
1、2016年总收入41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91万元,其他收入158.75万元,2015年县政管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计总收入18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8.15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226.51万元,增119.75%。增加要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内新增调入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二是2016年财政使用非税收入安排工作费较上年增加,三是财政使用融资资金安排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房屋改造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招投标建设资金151.00万元。
2、2016年总支出22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2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2015年县政管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计总支出17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3万元,项目支出56.93万元。比2015年增加49.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内有新调入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二是2015年结存工作经费在2016年支出较多。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总收入415.66万元,比年初预算163.88增251.78万元,增加要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内新增调入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二是2016年财政使用非税收入安排工作费较上年增加,三是财政使用融资资金安排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房屋改造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招投标建设资金151.00万元。
2016年总总支出226.72万元,比年初预算163.88增62.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内有新调入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障费用增加,二是2015年结存工作经费在2016年支出较多。
三、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总收入41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91万元,占总收入61.81%;其他收入158.75万元,占总收入38.19%。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226.72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223.77万元,占总支出98.70%;非财政拨款支出2.95万元,占总支出1.3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46.72万元,占总支出64.71%,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35.29%。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31.05万元,占总支出的57.80%,商品和服务支出52.63万元,占总支出23.21万元,对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29.72万元,占总支出13.11%,其他资本性支出13.32万元,占总支出5.88%。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43万元,较上年5.41万元减0.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上年支出1.10万元减0.34万元,原因是2016年年初有公务用车1辆,2016年8月县政管局将公务用车交县车改办统一调配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5次,接待人次为64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3.67万元,较上年支出4.31万元减0.6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与局机关合并后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含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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