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和2018政府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双柏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能有:(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4)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5)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6)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7)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8)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9)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10)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11)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12)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13)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14)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民生得到有效保障。紧紧围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救助”这一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城乡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2020年12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74户1386人,占非农业人口的4.34%,农村低保保障对象6228户13505人,农村低保覆盖率11.17%,其中建档立卡享受农村低保6887人,建档立卡与农村低保重合率50.99%。2020年发放城乡低保金及临时价格补贴4471.8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低保对发放低金1900.47万元,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惠民殡葬的免除遗体接应、火化费和火葬进公墓补助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年初预算,年终结算多退少补,财政兜底的方式运行,至2020年12月8日止县级支付惠民殡葬补助18.6万元,省州级补助 28.46 万元,支付 6.2万元,合计补助24.8万元。二是县级财政配套430万元(每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40万元,村级5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弥补农村公墓经费不足问题,有效推进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至2020年12月1日,全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第一批规划的22个村级公墓建设已经建成投入使用14个,双柏县实现了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100%全覆盖。三是县级财政安排40万元,增购殡仪服务用车两台。四是启动县经营性公墓第二期910个高标准墓穴的开发建设,以满足广大干部职工对殡葬设施不同层次的需求。着力推进殡葬改革,自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实行火化火葬政策,在全州率先实现了乡镇公益性公墓、火化火葬、进公墓三个百分之百。
3、养老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康养中心工作有序开展。全县7所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康养中心工作有序开展,正常接纳入院康养人员,现有康养人员25人;并组织全县敬老院管理人员参加护理技能培训,提高了服务水平。二是完成养老服务消防提升改造。我县共涉及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项目2个,总投资78万元,即:妥甸中心敬老院、法脿镇敬老院, 2所敬老院均已完成消防提升改造。三是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平台正常运转,现已完成全县31个项目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其中24个运营项目,7个在建项目。
4、其余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民政基础得到不断夯实;基层政权建设效果明显,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社会组织不断壮大,凝聚力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逐步规范;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以李泽兴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将村集体山林以墓地的形式售卖他人,持续16年向他人非法出售墓地非法获利案件;工会、工青团、妇联、老干、统战、防艾、禁毒等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纳入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双柏县民政局;
2.双柏县殡仪馆;
3.双柏县殡葬管理所;
4.双柏县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纯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纯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45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3.10万元,占总收入的94.95%;其他收入326.30万元,占总收入的5.05%。与上年对比减少1660.38万元,减20.45%,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及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1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58万元,占总支出的6.57%;项目支出7584.14万元,占总支出的93.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3.98万元,增4.4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0万元,增6.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和工资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84.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60.08万元,增4.98%,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实施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0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1.0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费、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改造,低保对象电力补助,殡仪馆运行经费支出;
3、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44万元,主要用于双柏县2020年界务管理工作支出;
4、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1.09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捐赠支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支出;
5、2081002:老年福利461.4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护理院,敬老院养老服务设施支出;
6、2081004: 殡葬 33.33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运行经费和困难群体居民火化补助;
7、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体居民火化补助;
8、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05.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9、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75.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03.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3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12、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9.43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3、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89.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15、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81.0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低保对象医疗兜底保障支出;
16、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医疗救助支出;
17、2290804: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业务支出;
18、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65.7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护理院,敬老院养老服务设施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5%。与上年对比增加2225.77万元,增44.70%,主要原因是低保项目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8%。主要用于:2020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2%。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394.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3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6万元,资本性支出1.46万元);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万元,资本性支出56.79万元);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9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1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0.11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44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万元,资本性支出445万元);2081004 殡葬33.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万元);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0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0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94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7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5.02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0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5.02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2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9.50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3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8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9.66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2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17万元),2109901他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1.4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6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无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6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87.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车辆预算经费只有列入预算3辆,实际使用4辆,其中有2辆是殡仪车,2020年12月1日起殡葬改革,全县户籍人口实行火化火葬,殡仪车使用频率高,同时双柏县第五招团接待费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支出列入决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5万元,减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减27.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招商引资接待支出减少,比上年减少84批次,613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无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万元,占76.55%;公务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占2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发生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未发生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柏县第五招商团接待支出、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公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万元,增4.03%,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发生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3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0.86万元,邮电费2.98万元,差旅费7.92万元,维修(护)0.89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劳务费1.83万元,工会经费3.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0.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50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1.43万元,固定资产248.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14.1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0.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0.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2020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 产 总 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04.65 |
63.43 |
248.74 |
164.35 |
52.16 |
0 |
32.20 |
0 |
2614.15 |
0 |
10.36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双柏县民政局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