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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索引号:sbxrsj -/2022-1031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601000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检查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双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部门做好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牵头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扭住稳就业,保民生,促改革,防风险这一主线,全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有以下业绩成效。

(一)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多措并举,全县就业局势“稳中求进、好于预期”。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0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7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8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5%,较好控制在州下达目标4.2%以内。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87万人,省外转移9120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个不低于”目标全面实现。

一是管好用活就业各项资金。坚持把用足用好用活就业各项资金作为就业创业的“生命线”,切实打好就业创业“组合拳”,加强各项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防范资金运行风险。今年以来,累计争取就业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等就业专项资金1112.45万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04.4万元。确保各项就业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

二是落实纾企解困政策。始终把稳企业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打好纾企解困“组合拳”,用“真金白银”保企业、稳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和作用,“简程序、严审核、快发放”,实现稳岗补贴返还全流程网上办理,让企业免跑腿,实现“不见面办事”。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扩大政策惠及面,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截至2021年10月共发放70户31.19万元稳岗返还补贴,惠及企业职工157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59人次12.24万元。

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满足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为目的,加强培训监管力度,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强化就业导向,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推动职业培训更加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和劳动者要求,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截至2021年10月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6487人,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8107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12人,创业培训115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284.11万元。

四是创业扶持成效显著。认真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行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对创业就业政策的知晓率和关注度,激励引导广大劳动力者积极创业就业,全县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持续释放。2021年全县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35户,完成目标任务329户的101.8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6339万元,带动就业939人。发放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32人21.9万元,发放返乡创业补贴4人3.6万元。

五是扭住重点群体就业。突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2021年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325人,就业率69.44%。其中脱贫劳动力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34人,就业率100%。推荐青年见习30人;突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全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01个,发放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127.96万元,为2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0.38万元,为249名国有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83.08万元。

六是强化沪滇劳务协作。强化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培训、转移就业、省内转移就业、转移到上海就业四个项目,持续高位推进沪滇劳务协作。截至2021年10月,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期150人;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25人;完成脱贫劳动力省内转移就业407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77人);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到上海就业10人,沪滇劳务协作任务全面完成。

七是大力实施就业帮扶。认真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的目标,抓实就业帮扶工作。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16万人,兑现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1085人82.15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13个。开展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885人,兑现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交通费、生活费补贴141.03万元。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数36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就业83人。

八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坚持把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作为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送上门”服务,累计发布省内外企业用工岗位信息33期32386个,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开展就业政策宣传49场。持续开展“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一站式”转移,累计集中输送21批198人返岗复工。开展定向式、定岗位、订单式劳务对接,先后以两个省两个县市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持续举办线上线下招聘、定点招聘、专场招聘,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7场次,参加招聘会企业数61家,提供就业岗位1406个,达成意向56人。

(二)坚持共建共享,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着力推动参保范围再扩大、制度体系再完善、监管运营再加强、经办服务再提质。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3.22万人,参保扩面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州下达任务;累计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18.12万人次17413.67万元。

一是精准推进参保扩面。采取精准对象、统筹推进、减免延缓、突出重点等有效措施,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32286人,全面完成州对县下达的人社事业发展规划任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012人(在职人员4904人,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2108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5734人(在职人员4043人,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169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2741人(缴费人员80409人,领待人员22332人),工伤保险13032人,失业保险3767人,逐步实现社会保险从“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

二是稳慎推进社保改革。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我县退休“中人”养老金待遇清算、职业年金计实、利息和投资收益配比等工作,争取财政年内配比资金281.85万元;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力度,确保工伤事故逐年下降;稳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兑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1583人816.47万元。

三是全力确保待遇发放。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增加待遇补发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181元,达到2994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增加176元,达到4884元,城乡居民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达到108元,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连续提高,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增加2万多元达到89万元,在职人员死亡“两费”待遇问题得到解决。全年累计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18.12万人次17413.67万元。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省、州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1+5”文件,高位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按照“逐条比对、逐人核实”的办法完成核查上级反馈疑点数据9395条(人次),坚持“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开展了25632名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追回死亡、服刑人员违规多领资金25.72万元,追偿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办事指南、经办流程93项。

五是全面防范基金风险。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推进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健全内控制度,推动“三个全面取消”整改,切实堵塞风险漏洞,全面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强化数据共享比对核查,确保死亡冒领、重复领待、违规领待、欺诈骗保等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做好基金运营工作,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省级投资5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银行定期存款3000万元;职业年金累计归集省级投资运营9668.53万元,归集省级投资运营前利息收入213万元。

(三)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始终聚焦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深化人才人事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机制。

一是“两支人才”队伍稳步壮大。聚焦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民生部门、涉农行业,切实加大省州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彝乡名匠、拔尖农村乡土人才培养力度以及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站力度。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224人,管理319人,工勤35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567人(其中正高9人、副高558人),占 25%;具有中级职称738人,占33 %;初级职称919人,占41%;见习期人员33人。高中初三类职称占比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1:3:6的结构比例要求。共建设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选拔培养推荐州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彝乡名匠 3 人。

二是“招才引智”工作富有成效。严格按照全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盘活全县编制资源,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进招聘事业单位人才,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实现就业,缓解基层人才匮乏的矛盾。全县共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其中:紧缺人才3名,公开招聘44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名,安置退役士兵14名,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转在编25名,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名,定向驻楚部队随军家属1名,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总量持续增长,知识层次、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是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执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范的津贴补贴标准执行各项津补贴,做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地震台站津贴、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等特殊补贴的审核发放;按时足额审批发放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工资额度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改革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四是人事人才管理调配平稳有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指导各类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不断优化岗位结构。根据各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在办理调配工作过程中,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工作调动人员的身份、专业等相关情况,确保人岗相适,专业对口。严格执行人事调动“五不准”,实现了人事调动“零违纪”“零举报”。

(四)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牢牢把握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健全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源头管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劳动维权网络更加健全。在全县各工地制作双公示牌,明确投诉途径;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按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接待来访群众;各部门之间建立部门间欠薪信息互通、联处联动的工作机制;在日常接访中,每周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名班子成员到窗口协助接访,现场帮助投诉农民工协调反映的问题;在社会上公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各地派出所的电话,确保农民工维权投诉有门,织密劳动维权网。

二是劳动监察执法更加有力。把日常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及时开展实地巡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县治欠办名义下达整改建议书,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按劳动监察执法程序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处罚案件3件,其中:查处违规用人1件,罚款1万元;处罚拖欠工资案件1件, 罚款5000元;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欠薪逃匿案件1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书 11份,整改意见书 21 份,并将整改建议寄送央企等企业总部,请其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治欠保支工作更加有效。始终树牢“农民工工资一分也不能欠”的理念,把办理欠薪线索作为治欠重要的核心内容,加大欠薪线索办理力度,当前,全县受理152件,办结148件,办结率在98%以上。在办理中,协调解决141件,行政处理3件,立案查处4件,为957农民工解决工资1038.7万元,始终保持“根治欠薪”高压态势。

四是劳动关系创建更加和谐。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好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10个调解组织建设,推荐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人,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个,金牌劳动关系调解组织1个。强化仲裁调解工作,全年立案受理案件25件,调解结案19件,仲裁结案3件;完成36户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强劳动关系监测,做好劳动合同备案服务工作,全县劳动合同备案276户、新签劳动合同1049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 %。

(五)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紧紧围绕打造标准统一、公共普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高质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在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中幸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是服务快办行动深受欢迎。始终把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作为人社领域刀刃向内的“行政效能革命”,2021年实现失业登记、企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等12个事项“打包办”,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10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等14个事项实现“提速办”,多个事项实现“简便办”,每年通过线上线下服务办事群众10万人次以上。

二是政策法规宣传持续深入。通过接地气、听得懂、算得清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持续掀起人社政策法规“五进”热潮。2021年,开展“进社区”12个参与群众5593人次,“进乡村”81个参与群众13995人次,“进企业”73户参与职工2102人次,“进学校”7个参与师生588人次,“进家庭”7609户参与群众14699人次。

三是业务练兵比武屡创佳绩。始终聚焦“练兵比武强技能、人社服务树新风”主题,依托全国人社系统窗口业务练兵比武“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平台,推动人社窗口业务练兵比武经常化、常态化。2021年,代表云南省参加人社部2021年度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省际区域赛(吉林赛区),荣获“三等奖”。参赛选手先后被人社部、省人社厅授予“最佳风采奖”“全省人社知识通”“优秀选手”“全省岗位练兵明星”等荣誉称号。

四是清廉机关创建走在前列。开展每一组数据要数出有据、账实相符;每一分资金要安全运行、管好用活;每一项政策要兑现于民、落地见效;每一项业务要暖心贴心、严谨规范等“六个一”承诺践诺,全面抓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守护人社部门“清正”本色、恪守人社干部“廉洁”底线。2021年,被县纪委监委命名为首批“清廉机关”示范点。

五是党建品牌打造彰显特色。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人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着力打造“党建+就业帮扶”,“党建+贴心社保”“党建+人才之家”“党建+维权驿站”“党建+数字人社”机关党建品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人社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升。

六是党史学习教育走心走实。通过扎实开展“庆百年、强引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理论、悟思想”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学党史、保本色”系列行风建设活动、开展“尽本职、办实事”系列初心践行活动、开展“促发展、开新局”系列攻坚克难行动,大力推行“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大事办成、难事办妥、急事办快、小事办了”“六事”工作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单位。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双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属两个事业单位:

1.双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双柏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全部为退休人员,较上年13减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553,948.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63,948.18元,占总收入的99.31%;其他收入1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9%。

(一)收入与上年对比分析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7,553,948.18元,与上年度收入合计210,937,800.00元相比,增加6,460,148.18元,增长30.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63,948.18元,与上年20,943,800.00元相比,增加6,420,148.18元,增长30.65%;其他收入190,000.00元(县财政局拨入处置拍卖老办公楼办证工作经费120,000.00元、工作经费20,000.00元、办公楼建设工程款50,000.00元),与上年150,000.00元(州人社局拨入“彝乡名匠”培养经费120,000.00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费30,000.00元)相比,增加40,000.00元,增长26.67%。收入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中央补助解决历史遗留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费30,000.00元;二是县财政直拨专项工作经费增加40,000.00元;三是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四是上海市帮扶我县项目和资金增加。

(二)收入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7,553,948.18元,与年初预算数12,801,000.00元相比,增加14,752,948.18元,增长115.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63,948.18元,与年初预算数12,801,000.00元相比,增加14,562,948.18元,增长113.76%;其他收入190,000.00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190,000.00元,增长100%。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中央、省、州、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未列入预算;二是其他收入190,000.00元(县财政局拨入处置拍卖老办公楼办证工作经费120,000.00元、日常工作经费20,000.00元、办公楼建设工程款50,000.00元)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633,551.68元。其中:基本支出8,896,835.82元,占总支出的32.2%;项目支出18,736,715.86元,占总支出的67.8%。支出合计较上年20,447,580.32元相比,增加7,185,971.36元,增长35.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中央解决历史遗留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补助费支出30,000.00元;二是列支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95,103.50元;三是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四是上海市帮扶我县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6,835.82元,较上年9,490,145.76元相比,减少593,309.94.元,下降6.25%,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虽然2021年年末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但调出和退休的人员是公务员,调入的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工资差距和调入调出的时间差,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09,114.61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较上年9,490,145.76元减少550,489.39元,下降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587,721.21元,占基本支出的6.61%,较上年630,541.76元减少42,820.55元,下降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36,715.86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5,103.50元,本年收入18,641,612.36元),较上年支出合计10,957,434.56元相比,增加7,779,281.30元,增长71.00%。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562,215.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8,471.26元,较上年1,052,333.10元相比减少973,861.84元,下降95.54%),较上年10,792,434.56元相比增加7769781.30元,增长41.86%;其他资金支出174,500.00元,与上年165,000.00对比增加9,500.00元,增长5.76%。项目支出合计较上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中央解决历史遗留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补助费支出30,000.00元;二是列支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95,103.50元;三是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四是上海市帮扶我县项目资金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0,906.98元,城乡社区支出合计6,295,668.06元,农林水支出1,320,140.82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30,000.00元。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累计争取就业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等就业专项资金1112.45万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04.4万元;发放70户31.19万元稳岗返还补贴,惠及企业职工157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59人次12.24万元;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6487人,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8107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12人,创业培训115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284.11万元;认真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行动,完成创业担保贷款335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6339万元,带动就业939人,发放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32人21.9万元,发放返乡创业补贴4人3.6万元;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2021年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325人,就业率69.44%,其中:脱贫劳动力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34人,就业率100%。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01个,发放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贴127.96万元,为24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0.38万元,为249名国有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83.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9,05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20,282,580.32元相比增加7,146,471.36元,增长35.2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单位虽然2021年年末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但调出和退休的人员是公务员,调入的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工资差距和调出调入的时间差,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新增中央解决历史遗留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补助费支出30,000.00元;三是列支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95,103.50元;四是支付上年结余结转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五是上海市帮扶我县项目资金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6569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7%。其中:

(1)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84,377.78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35,231.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064.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8,555.6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8,471.26元;资本性支出3,360.00元;对企业补助—利息补贴316,694.60元。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61,381.84,其中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80,881.15元(办公费3,900.00元,退休费476,981.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7,626.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9,509.4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生活补助463,364.85。

(3)20807就业补助10,345,437.61元,其中用于:

职业培训补贴171,200.00元;社会保险补贴2,684,215.82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895,100.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0,000.00元;就业见习补贴299,0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2,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63,921.79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3,95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5,802.37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87,960.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0,196.64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6,295,66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8%,全部用于对企业利息补贴。

4.农林水(类)支出1,320,14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用于:(1)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36,900.00元;(2)扶贫1100,000.00元,用于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和发放外出务工人员生活补助;(3)创业担保贷款—对企业利息补贴183,240.82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8,0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231.93元,完成预算的8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25.93元,完成预算30,000.00元的2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06.00元,完成预算的140.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46,231.93元,比2020年决算数72,300.00元减少26,068.07元,下降3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8,425.93元,比2020年43,300.00元减少34,874.07元,下降8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06.00元,比2020年29,000.00元增加8,806.00元,增长30.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如数及时缴纳残疾就业保障金,2021年公务用车平台发生的租车费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5.93元,占18.22%;公务接待费支出37,806.00元,占8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5.93元。未购置车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25.9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职工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806.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806.00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及人次),接待人次689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721.21元,与上年630,541.76元对比,减少42,820.55元,下降6.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压减业务培训人次、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下乡人次减少,培训费、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266,199.47元,其中,流动资产418,324.85元,固定资产1,352,600.00元,在建工程467,809.62元,无形资产27,465.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708.05元,为流动资产减少。未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未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2266199.47

418324.85

1352600.00

282670.99

402837.00

0

667092.01

0

467809.62

27465.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8,62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27.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601111



附件1: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册+.XLS202210300334004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