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601000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检查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双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部门做好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牵头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盯紧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46人,失业人员就业20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3%。推送优质就业岗位信息39期17108个,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9场次,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7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39万人。稳岗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为375家参保单位降低失业保险费489.56万元,为16户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相关企业申报“百企万岗”稳岗扩岗补贴23.6万元、中医(民族医)药种植能手培训补贴182.85万元、青年就业见习补贴27.2万元、农民工返乡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创业108户,发放创业贷款1930万元,带动就业302人。实施“技能强县”三年行动,开展“十大专项”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2.45万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0期4048人次。
(二)切实关注民生实事,社会保障事业进展顺利。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提出“一村一块”政策传栏、“一户一档”扩面实名库等“八条措施”做法获得州人社局肯定,并在全州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中发文进行推广。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97万人、1.39万人和0.68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1131人,社会保险执行率全面达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累计发放26.23万人次21808.18万元,与省州同步完成2023年度养老待遇调增工作,并开展好待遇资格确认,强化基金安全管理。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提质增效。
目前,全县共有事业人员27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92人、管理人员316、工勤人员201名;共有技能人才836人,其中高级工505人。一是人才招引圆满完成。2023年,多渠道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其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紧缺人才招聘8名,招募“三支一扶”人员5名,安置退役士兵5名,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6名,“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聘用人员3名,安置在全国残运会获得2个第一名的残疾人运动员1名。二是人才流动规范有序。研究制定了《双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明确调配条件,规范调配流程,简化调配手续。根据各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确保人岗相适,专业对口。积极支持教育系统开展“县管校聘”工作,盘活编制资源、整合师资力量,教育系统内中小学校(园)之间教师调动实行备案管理。三是职称评聘严格执行。指导教育体育局、林业草原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家部门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组织职称评审。四是考核评价公平公正。顺利完成全县2022年49个乡镇、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09人、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5人,机关工勤人员114人,共计3018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是工资福利足额保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工资福利政策,依法保障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足额兑现。率先在全州首家审批取得校长职级资格并聘用在相应岗位等级的40名校长职级工资。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1至10月,完成36户企业薪酬调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37件,调解成功率96.35%;仲裁结案5件,仲裁结案率100%。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问题)287件、涉及人员1589人、涉及金额3434.28 万元。一是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1至10月,劳动关系网厅备案新开户企业(单位)67户,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1457人,推荐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3人,金牌劳动关系调解组织 1个,推荐上报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推荐上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户。完成36户企业薪酬调查。二是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1至10月,全县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达137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32件,调解成功率96.35%,仲裁结案5件,仲裁结案率100%。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扎实开展根治“稳薪行动”行动,对欠薪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日常巡2023年1至10月共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36份,行政处罚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全国欠薪平台、12333平台、12345平台、农民工现场投诉、互联网+督查等途径累计收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共计 298件,涉及农民工1685人,投诉金额 3519.84 万元,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双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
1.双柏县社会保险中心(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2.双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股所级参公事业单位);
3.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股所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6,206,874.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25,557.31元,占总收入的94.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81,317.60元,占总收入的5.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06,542.96元,增长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899.35元,增长2.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030,643.61万元,增长4007.2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双财农〔2023〕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二楚雄州人社局转入百企千人补贴876,844.99元,三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零工市场前期经费1,200,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双财农〔2023〕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楚雄州人社局转入百企千人补贴876,844.99元、楚雄州人社局转入零工市场前期经费1,2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873,338.82元。其中:基本支出9,513,735.05元,占总支出的25.80%;项目支出27,359,603.77元,占总支出的74.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30,535.30元,增长16.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0,581.22元,下降9.69%;项目支出增加6,251,116.52元,增长29.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双财农〔2023〕6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二是双财社〔2023〕145号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41,270.00元,三是双财金〔2023〕18号下达清算2022年度和下达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500,000.00元,四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百企千人补贴876,844.99元,五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零工市场前期经费1,200,000.00元。六是本年行政人员正常退休2人、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行政人员正常退休2人、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双财农〔2023〕6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二是双财社〔2023〕145号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41,270.00元,三是双财金〔2023〕18号下达清算2022年度和下达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500,000.00元,四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百企千人补贴876,844.99元,五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零工市场前期经费1,20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13,735.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3,290.5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444.50元,占基本支出的5.68%。
与上年相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行政人员正常退休2人、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人员正常退休2人、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有所宽松2023年所有年初预算的公用经费全部增加接待费25,600.00元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耗材,办公费等相关费用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59,603.77元。与上年21,108,487.25元相比,增加6,251,116.52元,增长29.6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8,265.26元。与上年2,058,408.73元相比,减少1,960,143.47元,下降95.23%。
与上年相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双财农〔2023〕6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二是双财农〔2023〕14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0,000.00元,三是双财社〔2023〕145号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41,270.00元,四是双财金〔2023〕18号下达清算2022年度和下达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500,000.00元,五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百企千人补贴876,844.99元,六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零工市场前期经费1,2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就业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为:商品和服务支出1,413,567.28元,其中办公费513,567.2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72,237.68元;其中生活补助7,566,474.16元,奖励金支出714,313.5元,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1,592,805.4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98,644.56元。资本性支出98,265.26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8,265.26元。对企业补助475,533.55元,其中利息补贴475,533.55元。合计项目支出27,359,603.7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17,757.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2%。与上年相比增加4,005,828.21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一是双财农〔2023〕6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二是双财社〔2023〕145号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41,270.00元,三是双财金〔2023〕18号下达清算2022年度和下达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500,000.00元,四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百企千人补贴876,844.99元,五是楚雄州人社局转入零工市场前期经费1,200,000.00元。六是本年行政人员正常退休2人、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01,96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3%。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7,072,443.77元,(基本工资2,038,590.00元,津贴补贴1,937,601.00元,奖金1,085,214.00元,绩效工资978,04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0,581.12元、职业年金缴费146,440.4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969.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141.78元(办公费363,697.28元,水费9,994.5元,邮电费10,800.00元,电费16,000.00元,差旅费28,900.00元,公务接待费25,600.00元,工会经费84,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0,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67,116.58元(退休费303,289.65元,抚恤金236,464.00元,生活补助6,471,234.58元,奖励金714,313.5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592,805.4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9,009.39元);资本性支出98,265.26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8,265.2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3,99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0,367.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8,637.0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9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605,03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4%。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870.00元(办公费179,870.00元,劳务费584,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49,635.17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49,635.17元);对企业补助支出475,533.55元(利息贴息475,533.5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6,7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全部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00.00元,决算为5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元,决算为25,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600.00元,支出决算为5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元,决算为2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600.00元,增长85.3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600.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财政资金吃紧,我单位没有支出一分接待费,在2023年我单位支出接待费25600.00元所以比上年增加,在以后的日了里我单位本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尽量控制接待次数和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各项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督查工作以及有关单位业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444.50元,比上年增加46,053.19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财政资金吃紧,我单位没有支出一分接待费,只少量支出一部分办公费,为了维持单位正常运转2023年我单位接待费和办公费对比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000.00元,水费9,994.50元,邮电费10,800.00元,电费16,000.00元,差旅费28,900.00元,公务接待费25,600.00元,工会经费84,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0,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183,360.06元,其中,流动资产2,369,968.74元,固定资产262,11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3,809.62元,无形资产27,46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9,756.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1,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1,5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1,5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8,57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绩效自评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