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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sbxsfj -/2024-0118001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18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双柏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了普法有关的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动态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复议案件等相关信息48条。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政策问答专栏的建设,及时公布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服务相关的政策一问一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双柏县司法局未收到过线上、线下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双柏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公开服务指南等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公布机构概况、股室职能、部门文件、财务收支预算等内容,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确定内容—上报批准—保密审核—实施公布”的基本程序办理,由局办公室统一实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公众关切热点、重点信息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组织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没有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致使工作有时推进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找出差距与不足,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夯实平台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功能,以政务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