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
补助时限: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补助标准: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 元人1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 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补助方式: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助资金须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应补尽补,并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补助时间: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春季学期于6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于12月底前补助到位。
工作流程:由学生本人填写《双柏县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申请审批表》,经所就读学校认定学籍情况后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申请审核盖章,乡村振兴办负责统一收集本乡镇报名表(收集报名表时必须收集申请审批表原件、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补助对象本人的惠农“一卡通”复印件等材料),并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核实是否符合补助对象,同时与系统中贫困户学生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基本信息模块比对,确认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补助条件后集中审核签章(就读学生不需单独到县教育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签章),审核后报双柏县乡村振兴局汇总。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提供给县教育体育局对学生就读学校的性质、学历是否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由县乡村振兴局对脱贫户、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身份核实确定,并将拟补助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
执行部门: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