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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sthjj -/2024-0516001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29日

双柏县审计局:

贵局审计组依法对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双柏县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书》(双审投移〔2023〕32号、33号)。收到审计事项移送书后,双柏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妥甸、大庄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问题整改,组织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始终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县审计局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坚决整改、彻底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一)关于“大麦地镇人民政府未结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致使项目超计划投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已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已发函至大麦地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对本次超计划投资的3180551.9元由大麦地镇人民政府自行筹措资金解决,积极与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关于“大麦地镇大庄镇2个乡镇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投资效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于2024年1月15日至16日和1月29日至2月2日分别对大麦地镇、大庄镇和法脿镇实施的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业务指导和项目督查,与乡镇共同研究,提出3条整改措施:一是尽快运行已建成设施设备,确保设备不闲置;二是合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定期巡查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负责人员,确保项目发挥效益。相关乡镇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1.大庄镇强化对已建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3座垃圾热解站运行管理。一是制定印发了《大庄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及跟踪问效办法》规范性文件,做到项目实施依法依规、项目监管全方位、项目验收移交同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跟踪到位;二是已对普妈垃圾热解站的变压器及时维修,目前可以正常投入使用;三是已和施工方取得联系,在3月15日之前将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热解站维修、调试、试运行,运行正常后将安排相关技术机构对污水水质和垃圾热解站大气监测;四是建立大庄镇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厂、垃圾热解站管理制度,政府聘请专人管理及运营。

2.大麦地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审计报告》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已建项目管理,明确负责人员。二是普龙社区建设20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普龙村处理规模为2t/d的生活垃圾热解站已试运行。三是及时修复普龙生活垃圾热解站破损大门,修复峨足污水处理设施旁断裂的公厕管道,并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四是正督促施工方加快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维修,光明、战斗两个垃圾热解站用电搭火事宜。

3.法脿镇计划将已停运的150m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迁移至法脿集镇靠红栗村委会方向,用于处理上街、旧街子村未能接入集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的部分生活污水,目前法脿镇正积极筹措资金中。

4.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试运行正常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报送相关验收资料后由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组织项目单项和整体验收。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将以此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工程项目过程性监管力度,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总结经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台账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杜绝随意增加建设内容,超计划投资行为。

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安全使用。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维护。督促各乡镇健全运行、养护、巡查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及时并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相关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