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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到双柏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工作

索引号:sthjj-/2022-1205758 公文目录:排污许可信息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强化“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理念,近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到双柏县开展为期3天的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工作。

(到双柏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管)

(到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管)

(到云南云牧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管)

(到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管)

(到双柏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开展执法监管)

(到云南双柏妥甸酱油有限公司开展执法监管)

本次共对6家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监管要求,执法人员深入厂区,重点对排污单位排放口与许可证匹配情况、污染物总量排放及达标排放情况、自行监测要求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送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方面开展实地走访检查。

检查发现,几家重点企业均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许可证排放限值要求,且能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有环境管理台账,并且定期报送执行报告;但也存在台账设置不规范、处理设备老化、排污口设置不合理、雨污混流等问题。

实地勘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汇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就问题给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将继续把排污许可监管制度纳入常态化执法检查,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核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企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未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本次执法监管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定期进行巡察,落实“回头看”工作,全面提升辖区内污染源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