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按照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起草单位,对截至2026年8月15日县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经研究,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现将《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反馈方式仅限公开期间有效):
1.电子邮箱:17787068604@163.com
2.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路33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878-7722096(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附件:1.《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3.《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