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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2号)

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作者:   来源:双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点击:[]

关于调整来返双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策略,现将调整后的来返双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州外来返双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 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对7日内来自高风险区溢出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对7日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对省外入返双人员继续实行核酸“落地检”及“3天2检”,取消入双货车司机抗原检测。

五、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跨区域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非必要不跨州(市)出行和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双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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