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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公安局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渔作业的通告

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维护水生态平衡,保护鱼类资源,促进全县渔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域内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渔作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全县境内的稻田、水库、池坝塘及河道中以电、炸、毒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渔作业。

二、严禁任何商户及个人私制售卖电捕工具、毒饵毒源、爆破物品等电、炸、毒鱼工具物品。

三、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鱼捕捞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

四、严禁售卖、购买、加工、食用以炸鱼、毒鱼及非法电鱼方式捕捞的野生鱼类和水生野生动物。

五、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因科研普查等需要进行野生鱼类捕捞的,必须持有明确时间、地点、数量、捕捞方式等内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文,并报备当地渔业主管部门。

举报电话:双柏县公安局 0878-7712842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 0878-77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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