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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日期:2022年04月07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部门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承担乡镇企业发展、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十八)将双柏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双柏县植保植检站、双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3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等工作。指导和联系相关社会组织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二)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下指导工作。综合协调涉及的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受理和未划转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

(三)政策与改革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规划与产业发展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特色小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负责农业保险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六)社会事业与环境资源股。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七)科教与市场信息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工作。承担涉及台湾地区农业事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工作。承担农业大数据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参与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承担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管理工作。指导标准化生产工作。

(九)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工作。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县内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双柏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十一)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十二)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十三)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三、内设股室联系电话

1.局办公室:0878-7712524;07878-7712491(传真)

2.法规与行政审批股:0787-7720912

3.政策与改革股:0787-7711441

4.规划与产业发展股:0878-7712455

5.计划财务股:0878-7720918

6.社会事业与环境资源股:0878-7711880

7.科教与市场信息股:0878-7711879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绿色食品办公室):0878-7715812

9.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 0878-7713007

10.畜牧兽医股:0787-7721580

11.渔业渔政管理:0787-7711695

12.农业机械化管理股:0878-7721163

13.农田建设管理股:0878-7720909

四、办公地点

双柏县妥甸镇光明路28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5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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