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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统计局组织机构和部门信息

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三)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牵头开展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汇总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搜集、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和出版基本统计资料;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发布统计公报。

(七)监管民间统计调查,负责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八)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负责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县政务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实行审管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划分审批和监管责任。县政务服务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以及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相关工作。县统计局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上级新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统计局先承接,规范后再划转到县政务服务局。具体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内设机构县统计局设 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人事、财务、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及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系统管理和技能培训。

(二)统计制度法规股。负责起草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统计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监管民间调查;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区划代码的更新维护和单位临时代码的管理运用工作。

(三)综合统计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负责综合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查询、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整理统计资料,拟订统计公报。

(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组织开展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粮油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农村居民家庭收支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和农村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抓好农村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五)工业投资统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检查及评估;搜集、整理和提供所承担专业统计调查数据及分析资料。

(六)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其他服务行业及商品市场状况的统计调查;负责人口、就业、劳动情况统计调查;负责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及变化情况统计调查;负责居民消费价格、商品零售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双柏县妥甸镇查姆大道31号。

联系方式0878-77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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