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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gxkjj -/2023-110901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张正丽、普永学、胡玉双、自伟军、毕世兰、孙天琼、李翠兰、郭晓燕、谢明佑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服务的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随着传统能源的逐渐枯竭,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研发,电动化已成为汽车工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特别是在国家的节能减排、排放法规等硬性要求之下,全世界都在推行新能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设施的建设,多层面倡导广大群众树立“环保生活、绿色出行”的理念。双柏县自2018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来,全县累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11辆(2017年新增2辆,2018年新增9辆,2019年新增7辆,2020年新增6辆,2021年新增50辆,2022年新增120辆,2023年1-3月新增17辆)

二、我县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做法

(一)广泛宣传扶持政策。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工作人员收集整理了所有涉及扶持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文件,列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有六项(1、免征车辆购置税。2、免征车船使用费。3、中央、省、市三级联补。4、充电价格优惠。5、上牌照不受限制。6、2020至2022年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2023年7月1日起双柏县城市规划区经批准的市政道路2小时内免收新能源汽车停产服务费),对六项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除了中央、省、州三级联补因政策未出台未执行外,各项鼓励政策都在推广过程中实时兑现到生产企业、经销商或者消费者;收集整理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政策1项进行宣传(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

(二)抓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找准瓶颈和短板,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住宅区、公共停车场全覆盖,形成“多元投资、多元运营”的新格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化、交通、配电网等其他规划的横向沟通,增强规划的可行性、指导性和科学性,形成完整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体系,整体统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县已在县客运站、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停车场、县公安局停车场、双柏供电局办公楼停车场4个位置建设充电桩(机)18个、充电枪27把(资产商: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验收投入运营、营运正常。“十四五”规划充电基础设施集中式充换电项目8个,拟建交流充电桩960个,直流充电桩2450个。2021年5月21日,双柏县人民政府与中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双柏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和设备生产项目投资协议》,目前,项目已进入规划、选址阶段;2022年大麦地镇政府停车场建成运营充电桩2桩2枪(待投运,资产商: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2023年安龙堡乡、法脿镇、爱尼山乡、独田乡各建成充电桩2桩2枪共8桩8枪(已通过验收投入运营、营运正常,资产商: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并设有第三方充电桩运维公司,开展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充电桩在线运营,同时规划了鄂嘉镇、大庄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到2023年底全县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覆盖率可达100%。

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措施。双柏县在2018年8月以前实施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未在建设审批时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强制配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也未在建设、验收环节作为强制性配套设施进行确认。所以,2018年8月以前县内各开工新建项目均未配套建设标准化的充电设施;2018年8月1日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开始,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已经在新审批项目中对充电设施的配建作相应要求,第一批建成、验收的项目有残疾人托养中心;2022年以后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强制配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也将在建设、验收环节作为强制性配套设施进行核实确认。

①东兴路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东兴路与永兴路交叉口东侧,用地面积约5.74亩,共设计约122个停车位,配建标准充电车位16个。概算总投资约350万元。目前,东兴路停车场提升改造已投入使用。

②茶叶箐停车场。项目位于妥大公路与登峰路交叉口附近,总用地面积约12.29亩,共设计165个停车位,配建标准充电车位18个,全部为地面停车位。概算总投资1228万元。目前,茶叶箐停车场正在建设中。

③红阳小区停车场。项目位于东兴路红阳小区背后,背靠元勐线。用地面积约5.68亩,设计1栋智能立体停车库,地上5层,地下局部1层。共设计140个停车位,其中:智能立体停车位99个,地面停车位41个,配建标准充电车位16个。概算总投资1581.52万元。目前,红阳小区停车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老交警队、玉楚高速连接线、双柏一中3个停车场拟规划建设1447个停车位,均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目前,项目正在规划中。

⑤县人大、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法院、政务服务中心及妥甸镇为民服务中心7个停车场拟规划建设549个停车位进行优化改造,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目前,项目正在规划中。

(三)引入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大力支持产品影响力较强的车企或经销商到双柏县设立分公司,鼓励经销商开展新能源汽车体验活动,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推广。2021年1月12日,双柏中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嘉鸣汽车销售(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签约威马汽车专卖,打开了双柏人民零距离了解新能源汽车的窗口,双柏人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方便了。代理销售业务开展以来,已销售威马牌新能源汽车32辆。
   (四)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好网站、电子显示屏和媒体,营造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在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和公共领域,加强“车桩一体化”推广示范,促进双柏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2022年末,全县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4量,新能源汽车占比100%,出租车领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1量,新能源汽车占比26%。

三、我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消费者顾虑短期难以消除。新能源汽车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动力电池及充电等关键技术日新月异,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电池寿命、车辆动力、维修维护、后续服务等消费者所担心的问题尚未得到众多先行使用者的实践反馈,绝大部分潜在消费者疑虑较多,仍然处于观望状态。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便利度低截至目前,双柏县县城区累计建成经营性充电桩18机27枪,具体是:①在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双柏分公司客运站,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双柏分公司投资160万建成10KV电缆进线、变压器、380V出线、充电桩等配置标准的充电站1个,安装充电桩6机12枪,可同时为12辆汽车充电;②在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停车场,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6个,双柏供电局出资安装充电桩5机6枪,可同时为6辆汽车充电;③在双柏县公安局停车场,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4个,双柏供电局出资安装充电桩3机4枪,可同时为4辆汽车充电;④在双柏供电局新办公楼停车场,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5个,双柏供电局出资安装充电桩4机5枪,可同时为5辆汽车充电。所有充电桩运行良好,可满足快速充电需求,但因为充电桩所处位置存在局限性,使用便利度低,比如政府大院充电桩设置车位经常被燃油车占用、进入公安局、供电局办公楼停车场充电需要登记等降低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协调服务,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尽快落地。简化规划建设审批,优化充电设施报装流程,加大物业协调力度,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协调机制,支持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规划内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政府率先试水,在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法执勤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以外,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产品;三是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城市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四是促进重点行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邮政、市政、供电、公共出行及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新能源汽车。以重点行业领域需求带动,进一步加快县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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