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800000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财政局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财政局是双柏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部门拟订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金融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
16.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联系沟通金融监管部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8.组织研究提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指导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乡镇预算执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乡镇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处置风险工作。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双柏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干部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财政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法制监督和会计股、人事教育股、金融综合管理股、企业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股。
双柏县财政局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2个,分别是:
1. 双柏县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2. 双柏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两中心为县财政局所属股所级非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所有人员、经费、资产、预算等均由双柏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未单独编制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双柏县财政局将紧扣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攻九成”、四季度“大收官”任务及2025年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真抓实干,精准发力,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1. 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收支目标任务抓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牢正确政绩观,善作善成勇担当抓落实,讲究方法重实效抓落实,雷厉风行提效能抓落实,紧紧围绕州下达月、季的工作目标抓收入组织和支出统筹,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争取完成二季度收入任务的同时努力缩小支出目标差距,并提前谋划三季度“攻九成”、四季度“大收官”收支目标的实现。
2. 狠抓收入增长,提升地方自给自足能力。一是建立健全收入形势分析、政策预判、预警预报、跟踪核查等收入征管工作机制,统筹谋划,细化收入指标、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切实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二是加大税收检查稽查力度,进一步细化税源分析并积极组织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对接协调各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三是强化对县内19个光伏新能源企业应缴收入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税收缴纳情况的监控,强化重点信息沟通,做好重点协调,确保项目税收及时入库,千方百计补缺口。四是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持;积极统筹谋划“土地指标流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资产处置、土地出让等重点项目,千方百计做大地方财政收入“蛋糕”,增加地方财力保障。
3. 严守支出底线,统筹财力“保三保”。一是强化资金调度,严格预算安排顺序,切实保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出台的工资、津补贴政策,争取完成工资发放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性增资补发工作;并强化后期保工资、保个人民生资金需求的全额保障,不留缺口。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和云南省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执行,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各种补贴类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打好“铁算盘”,控制新增预算支出,统筹相当有限的财力充分用于“三保”保障工作。
4. 坚持底线思维,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总原则,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三个强制”工作要求,锁定偿债来源,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债券、融资平台自筹、协调金融机构置换、展期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抓实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分类做好各类债务本息偿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公务员23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97,630.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97,630.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2,282,399.91对比减少2,384,768.92元,降低19.42%,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预算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净减少9人(在职转退休9人),致2025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990,168.92 元;二是2025年单位自有资金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394,600.00元。
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与上年0元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897,630.99元,其中:本年收入9,897,630.9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97,630.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1,887,799.91元对比减少1,990,168.9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净减少9人(在职转退休9人),致2025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990,168.92元,其中:行政运行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等收入减少1,211,980.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89,316.36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7,061.51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121,810.68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与上年0元相比无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97,630.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97,630.99元,其中:基本支出8,297,630.99元,与上年10,287,799.91元对比减少1,990,168.9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预算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净减少9人(在职转退休9人),致行政运行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1,211,980.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89,316.36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7,061.51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121,810.68元;项目支出1,600,000.00元,与上年1,600,000.00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06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683,984.9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0.00元, 主要用于保障全县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运维及建设工作、全县会计人员能力提升工作等专项经费支出。
3.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89,609.00元, 用于32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发放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3,585.11元,用于全局35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6,303.00元,用于我局2025年度即将退休2名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
6. 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402.00元,用于我局2名病故退休人员家属的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7.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5,695.96元, 用于我单位27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8,842.27元, 用于我单位8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2,109.83元, 用于全局35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48.00元,用于我单位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11.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7,930.44元,用于全局35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2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47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1,200.00元,较上年67,500.00增加33,700.00元,增长49.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450.00元,较上37,500.00元年增加28,950.00元,增长77.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5次,共计接待886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一是建立健全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支出规定来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分析预测、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管理质量。三是为保障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转,2024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37,500.00元,用自有资金预算34,500.00 元,合计预算72,000.00元;2025年无自有资金预算,为确保财政工作正常运转,将公务接待费预算全额调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28,950.00元;全口径预算比较,2025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5,550.00元,减低7.7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750.00元,较上年30,000.00增加4,750.00元,增长15.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50.00元,较上年30,000.00元增加4,750.00元,增长15.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变化原因:一是建立健全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支出规定来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分析预测、实事求是地编制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管理质量。三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已使用11年,为确保车辆正常运行的维修维护费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四是2024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30,000.00元,用自有资金预算5,000.00元,合计预算35,000.00元;2025年无自有资金预算,为确保公务用车正常运行,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全额调入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全口径预算比较,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50.00元,减低0.71%。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等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6,498.00元,与上年542,784.00对比减少86,286.00元,降低15.90%,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净减少9人(在职转退休9人),致2025年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原值,下同)10,332,330.09元,其中,流动资产141,568.73元,固定资产8,948,199.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55,181.53元,无形资产287,38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722.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60.00元(购置装订机1台9,380.00元、碎纸机1台1,680.00元),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减少208,78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73,03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5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3,03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800111